广西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钟山县2014年度公安镇里太灌片、回龙镇灌片建设项目Ⅰ标段、Ⅲ标段(重新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5-01-02 02:29:18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在区域: |  广西 | 招标业主/代理: | 钟山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4.12.31 | 截止时间: | 2015-02-04 |
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钟山县2014年度公安镇里太灌片、回龙镇灌片建设项目Ⅰ标段、Ⅲ标段(重新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2014-12-31
•招标编号:GXJT-ZSYFZ[2014]055
•招标编码:CBL_20141231_12298959
•开标时间:2015-02-04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广西
•招标人:钟山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钟山县2014年度公安镇里太灌片、回龙镇灌片建设项目Ⅰ标段、Ⅲ标段(重新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JT-ZSYFZ[2014]05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钟山县2014年度公安镇里太灌片、回龙镇灌片建设项目已由 钟山县水利电力局以钟水电[2014]35、36号文件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关于下达广西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水规计【2014】86号文)下达了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钟山县2014年度公安镇里太灌片、回龙镇灌片建设项目Ⅰ标段、Ⅲ标段(重新招标)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钟山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钟山县水利工程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4〕300号,现对该项目的Ⅰ标段、Ⅲ标段(原Ⅲ标段与原Ⅴ标段合并为一个标段)施工进行重新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贺州市钟山县公安镇、回龙镇。
建设规模:钟山县公安镇里太灌片灌溉面积为0.7万亩,钟山县回龙镇灌片节水改造灌溉面积为2.285万亩。两个灌片均为为Ⅴ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等级为5级,排涝标准为旱作区按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田区按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72小时排至耐淹深度设计。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2月16日,完工日期为2015年6月16日,总工期121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 钟山县2014年度公安镇里太灌片、回龙镇灌片建设项目Ⅰ标段、Ⅲ标段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灌排渠系改造、小型水源整治、田间道路修筑工程等。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即Ⅰ标段、Ⅲ标段(原Ⅲ标段与原Ⅴ标段合并为一个标段)重新招标,各标段计划工期均为:121天(日历天)。
招标内容:
Ⅰ标段:回龙镇朝东二级站输水渠、廖公岛泵站输水渠1~2、岑塘山电灌站输水渠、大岛1级站2级站输水渠、龙眼1级2级站输水渠;朝东斗渠1~6、大岛斗渠1、龙眼斗渠1~5、石围塘水库引水渠、石围塘斗渠1、蒋家冲引水渠、蒋家冲斗渠、东寨斗渠1~7,建设长度合计为18139米;马肚电灌站、朝东二级站、廖公岛泵站、岑塘山电灌站、龙眼1级站2级站、大岛1级站2级站改造工程;马肚山塘、廖公岛引水坝;朝东田间道路1245米;预算投资约523.90万元。
Ⅲ标段(原Ⅲ标段与原Ⅴ标段合并为一个标段):梅岭水库引水渠,梅岭坝引水渠、梅岭村斗渠1~2,梅岭农渠1、牛塘水库引水渠、塘福斗渠1、老塘福电灌站输水渠、鸟塘电灌站输水渠、鸟塘斗渠1~8、鸟塘电灌站输水渠2、鸟塘农渠1~6、龙潭东干渠杀马冲支渠1~2、杀马冲斗渠1~3、杀马冲水库引水渠、大塘冲水库引水渠1~2、大塘冲斗渠1~2、大塘冲农渠、龙潭东干渠大塘冲支渠,建设长度合计22622米;新塘福排涝渠、老塘福排涝渠1~2,建设长度合计1380米;梅岭村引水堰坝、鸟塘电灌站、老塘福电灌站、大塘冲山塘改造工程;虎跳引水渠、西岭尾引水渠1~2、西岭尾斗渠1~2、西岭尾农渠1~3、牛庙斗渠2~7、牛庙农渠1、南门引水渠1~3、南门斗渠1~5、牛庙山塘引水渠、螺田斗渠1~4、螺田农渠1~3、螺田电灌站引水渠、牛岩水轮泵站引水渠、牛岩斗渠1~2,建设长度合计为19239米;牛庙山塘、九塘山塘改造工程;田间道路630米;预算投资约103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1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农田节水灌溉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两阶段评标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根据《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发售和投标文件编制监督工作的通知》(桂水招标〔2014〕4号)的规定,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5年1月12日至1月16日,每天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发售人负责人:黄工程师、王工程师,联系电话:0771- 5678542、5539841、5559142。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和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2)投标承诺金由按项目收取改为按单位收取,金额为每个单位5万元,由潜在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入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指定的专用账户。
(3)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2015年1月16日17时30分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 托代理人信息表上》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 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按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 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承诺金将扣留转给招标人,投标人须重新一次性补足投标承诺金后方可继续参与之后其他项目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并且只能中一个标段。
6.3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4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建通投资集团网上发布。
8.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5年2月4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钟山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钟山县城中路26号
邮 编: 542699
联系人: 蓝广森
电 话: 0774-8974469
传真: 0774-8971296
邮箱: zsxnsz@126.com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1层
邮 编:530022
联 系人:张飞燕、黄春勤
电 话:0771-3186753、3186754
邮 箱:gxjtyf@163.com
招标人:钟山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法定代表人: (签名)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4年12月31日
关键字:水利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