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分行营业用房装饰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5-01-02 03:03:47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在区域: |  湖南 | 招标业主/代理: |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4.12.31 | 截止时间: | |
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分行营业用房装饰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14-12-31
招标编号:0623-1475N3110E76
招标编码:CBL_20141231_12297206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湖南
招标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分行营业用房装饰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3-1475N3110E76
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分行营业用房装饰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受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提出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华融江银行长沙分行营业用房装饰设计
3.建设地点:长沙市
4.项目概况:项目装饰装修面积约3万平方米,包含1-3层裙楼,6-26层标准层和地下配电房、各楼层电梯厅。
5.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室内装饰装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水电、直饮水、暖通、消防。中标方需提供合格的设计文件、有关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与保修期技术服务。
7.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45天,公示期满后10天完成方案优化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文本,初步设计审核通过后30天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且为2013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省外企业须在长沙市设有分公司(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两年以上);
3、项目设计负责人在近5年(2009年12月至2014年12月)至少具有一个单体装饰装修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类似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如不具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和消防设计专项资质,须与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联合设计、出图、盖章,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资格审查方式:
基本资格审查
四、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 31 日至2015年1月 7 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00至12:00,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五楼503房,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
7、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项目设计负责人近半年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8、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上述资料验证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或经审查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一律不予接受其提出的投标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5.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及监管
6.1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交纳投标保证金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单)的备注栏(或附言栏,或摘要栏,或汇款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分行营业用房装饰设计。
开户名: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招商银行长沙王府支行
账 号: 73190275431010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以现金方式提交或以非基本账户转账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以2015年1月 20 日17:30(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号为准。截止日期前未到账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申请。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 1月 21 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开标厅(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八、设计补偿
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给予叁万元方案补偿费,其余投标人不给予补偿,获得补偿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单位不给予设计费补偿。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南路一段828号鑫远杰座大厦
联系人: 龙鹏
电话/传真: 89828810
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联系人:周女士 熊先生
电话/传真:0731-84530219
关键字: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