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力发电塔筒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4-12-31
招标编号:0773-1440GNOB00095
招标编码:CBL_20141231_12291661
开标时间:2015-01-21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广西
招标人:天津协合华兴风电装备有限公司
1.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天津协合华兴风电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各项目风力发电塔筒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73-1440GNOB00095)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招标内容在其经营范围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
2. 招标范围:
包号 | 省份 | 项目名称 | 容量 (MW) | 单机容量 (MW) | 数量 (基) | 预计交货时间 |
12 | 广西 | 朝东风电场 | 48 | 2.0 | 24 | 基础环:2015年3月—2015年7月3日 塔筒:2015年4月--12月6日 |
13 | 广西 | 石家风电场 | 48 | 2.0 | 24 | 基础环:2015年3月—2015年7月3日 塔筒:2015年4月--12月6日 |
备注:以上各项目供货范围包含塔筒本体(含法兰)、基础段(含调平支撑架)、塔筒入口台阶及相关内件及附件,详见本招标文件下册《技术部分》;交货地点为风电场指定地点。 |
3. 合格投标人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风电塔筒制造企业,注册资金贰仟万元以上(含贰仟万元);
3.2 具备4年以上塔筒生产经验,且在以往工程中履约信誉良好。根据所投项目单机容量,对应业绩要求如下:
1)2.0WM风机配套塔筒:具备相应生产能力及生产经验,生产业绩不低于24基;
2)1.5WM风机配套塔筒:具备相应生产能力及生产经验,生产业绩不低于300基;
3.3 可提供本公告所需采购的正品产品;
3.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 投标人必须具有通过第三方认证和颁发的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3.6 投标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7 投标方不应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
5. 有兴趣的投标人在报名时请提交下列资历证明文件进行报名,报名文件接受电子版: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及企业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经审计的的财务报告;
5)符合上述3.2项合格投标人业绩要求的风电塔筒业绩证明文件;
6)符合上述3.4、3.5项要求的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 1 月 13 日,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8:4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7. 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7.1 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路15层,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2 本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包人民币,售后不退 (邮购须另加国内邮寄费50元人民币)。
7.3 招标机构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如果投标人未直接从招标机构处获得招标文件,则招标机构不对招标文件及补遗书的完整性负责。
8. 所有投标书应于2015年01月2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定于2015年01月2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联系人:洪菲
邮编:100089
电话:010-68405031
传真:010-68405006
电子邮箱:hongfei412@126.com
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人民币帐号:86 7080 1128 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