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招标公告 > 广西招标网 > 正文
广西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象州县水晶乡雷安片区渠系节水灌溉工程及象州县运江镇水寨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施工招标I标段及VIII标段招标公告
时间:2015-01-03 00:11:27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在区域:  广西 招标业主/代理:  象州县象州镇光明路31号邮编/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加入时间:  2014.12.29 截止时间:  象州县水利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象州县水晶乡雷安片区渠系节水灌溉工程及象州县运江镇水寨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已由来宾市水利局以来水建〔2014〕38号文、〔2014〕39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农〔2013〕258号文、桂财农〔2014〕33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象州县水利局,招标人为象州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4〕292号,因该项目I标段及VIII标段评标会上接收到开标会上送来的3家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文件,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I标段及VIII标段的施工进行重新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象州县运江镇、水晶乡 。
建设规模:新建泵站及蓄水池、安装管道、防渗衬砌渠道、配套更新改造附属建筑物等。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2月9日,完工日期为2015年6月8日,计划工期120 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 建筑工程、管道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共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工期均为120天(日历日)。
招标内容:Ⅰ标段:水晶河直灌干渠(0+000-3+820),法村支渠等土建及安装施工,合同价约12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VIII标段:运江镇水寨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高位水池、机耕路、管灌片(E、F、G、H、I、L、M、N、O、P区)等土建及安装施工,合同价约20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1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 二 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二阶段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根据《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发售和投标文件编制监督工作的通知》(桂水招标〔2014〕4号)的规定,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 2015 年1月8日至14日,每天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发售人负责人:黄工程师、王工程师,联系电话:0771- 5678542、5539841、5559142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在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 (告知函内包括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质量和安全管理员,查询函有效期为招标报名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内查询有效)未发现有犯罪行为记录原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2)投标承诺金按单位收取,金额为每个单位5万元,由潜在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入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指定的专用账户。
(3)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截止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公共资源服务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2015年1月 15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承诺金将扣留转给招标人,投标人须重新一次性补足投标承诺金后方可继续参与之后其他项目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 各投标人只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6.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3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投标监督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5 年1月29日10 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州县水利局
地 址: 象州县象州镇光明路31号
邮 编: 545800
联系人:邓工
电 话: 0772-4364373
传 真: 0772-4364373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邮 编:530022
联系人: 黄天懿
电 话: 0771-2807659

传 真: 0771-2807659

 

 

 

招标人:象州县水利局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关键字:灌溉工程,广西

About Us - 关于我们 - 服务列表 - 付费指导 - 媒体合作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友情链接
Copyright©2014安装信息网 www36qyk.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371-61311617 邮箱:zgazxxw@126.com 豫ICP备18030500号-4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安全联盟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