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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28国道福清江阴莆头至江口(莆田界)段公路项目勘察设计
时间:2015-01-04 17:23:06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在区域:  福建-莆田 招标业主/代理:  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5.01.04 截止时间:  2015-01-28

    摘要:本公告受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1-04,截止日期:2015-01-28,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莆田228国道福清江阴莆头至江口莆田界段公路项目勘察设计,所属区域:福建-莆田,所属行业分类: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闽昇[2014]设008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昇[2014]设008号
开标时间:2015-01-2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228国道福清江阴莆头至江口(莆田界)段公路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昇[2014]设00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28国道福清江阴莆头至江口(莆田界)段公路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榕发改审批[2014]248号 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含省级补助)和国内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地方自筹48.92%、省级补助6.7%、国内银行贷款44.38% ,招标人为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起点位于福清江阴镇莆头,与228国道福清三山泽岐至江阴莆头(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区段)终点相接,起点桩号K260+301.592,路线沿江阴东部海岸线,经北部、下宅至岭口,尔后路线向西展至孙卓安置区,接江阴大道,利用现有的南港大道、新江公路(利用10.637公里)至新厝镇界下接324国道,路线向西南利用现有324国道(利用6.399公里)至终点江口(莆田界),终点桩号K283+056.071,路线长22.754公里(其中新建5.718公里,利用17.036公里);本工程总投资约为28163.1867万元,其中建安费20119.6602万元。
2.2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二级公路,双向六车道的技术标准建设,主要技术指标详见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3勘察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 取得地形图之日起120日之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
(2)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 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的180日之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预算文件 ;
(3)后续服务: 从提供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审计 。
2.4招标范围和内容:228国道福清江阴莆头至江口(莆田界)段公路项目的勘察(不含地形图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编制)及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施工招标配合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施工图设计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排水工程、环保、绿化等专业工程。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完成过1个里程在5公里以上(含5公里)且道路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业绩(勘察、设计可为同一项目)。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备注:勘察、设计业绩的时间以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上的完成时间或设计文件批复上的时间为准;“近5年内”均指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指施工图设计已通过批复。
3.5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 月 4 日至 2015 年 1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4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一层)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II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电汇或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并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在投标前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工程的设计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到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 月 28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收标处(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一层)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音埔村,邮编:350300
联系电话:0591-85269607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190072,传真:0591-83190068;
联系人:李珏
 
 
 2015 年 1 月 4 日
关键字:勘察设计,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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