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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连江县琯头镇粗芦岛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
时间:2015-01-05 17:22:42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在区域:  福建-福州-连江县 招标业主/代理:  连江县金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5.01.05 截止时间:  2015-01-30

    摘要:本公告受连江县金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1-05,截止日期:2015-01-30,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连江县琯头镇粗芦岛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所属区域:福建-福州-连江县,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连江县金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15]001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15]001号
开标时间:2015-01-3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连江县金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15]0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琯头镇粗芦岛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已由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基建[2014]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县金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连江县金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连江县琯头镇粗芦岛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连江县琯头镇蓬歧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9309平方米,拟建污水处理厂规模近期1万m3/d,远期2万m3/d,建筑面积1460.3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3883.9万元,其中工程费约2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连江县琯头镇粗芦岛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包括土建、水电安装、道路等室外附属配套工程施工等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具体以招标人的施工图纸为依据;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同施工期 (含工程结算的初审工作),施工期暂定24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下浮30%计取,即46.2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为本单位在岗员工;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3年来至少监理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以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注:① 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②本招标文件“同类、同等或以上”是指市政公用工程类别中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二级或以上。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5日至 2015 年 1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1 月  30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上发布。
9.    其他
9.1.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检察院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2. 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将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按规定公示中标候选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江县金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连江县凤城文明东路1号 
邮    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26131166
联 系 人:  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邮编: 350003
电话:0591-87819706 传真: 0591-87834022
联系人: 小何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帐户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004 9520 0980 0100 01。
用    途(可简写):连江县琯头镇粗芦岛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连江县琯头镇粗芦岛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退投标保证金传真号码0591-26225100 咨询电话0591-26225155。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
 
关键字:污水处理,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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