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高唐县司法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1-06,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聊城法治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东-聊城-高唐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高唐县司法局,招标编号:施工:,招标文件售价:300,开标地点:高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鼓楼路原时风科技楼,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高唐县司法局
地 址:山东省高唐县
联 系 人:梁主任
联系方式:13506353295
二、招标代理: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聊城市兴华东路53号(工业大厦三楼招标部)
联 系 人:张中云
联系方式:0635-8360926、156-6665-1331
邮 箱:sdzb2010@126.com
三、政府采购项目编号:施工:GG2014-GG01C-171
监理:GG2014-FG01C-171
四、项目名称:高唐县司法局法治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
五、项目内容及规模:
高唐县司法局法治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标段一:高唐县司法局法治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二:高唐县司法局法治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监理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清单等资料)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标段一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标段二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
3. 近三年内在类似工程建设中无不良业绩和违规违约现象。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高唐县政府办公楼430室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方式:标段一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标段二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为准。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月2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5年1月2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高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鼓楼路原时风科技楼1310室)
十、监督机构:
高唐县财政支付和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明华/陈立昌/董莹莹/陈万英
监督电话:0635-3952313、3952118、3959872
高唐县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卢恒、刘杰、刘兴华
监督电话:0635-3958922、15726523882 、15726523881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