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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市东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近期)设计项目(重新招标)工程招标信息
时间:2015-01-12 12:21:28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在区域:  福建-宁德 招标业主/代理:  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5.01.12 截止时间:  2014-12-16

    摘要:本公告受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1-12,截止日期:2014-12-16,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宁德宁德市东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近期设计项目重新招标工程招标信息,所属区域:福建-宁德,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重新招标)1.     招标条件
     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编号为闽瑞晟宁招(2014)-22号的宁德市东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近期)设计项目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批函[2014]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宁德市城建集团出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宁德市东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近期)设计项目;
2.2.        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后湾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总规模为4万m3/d,近期规模2万m3/d,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78亩。本次招标规模为2万m3/d、配套污水进厂主干管及中途提升泵站工程。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13118.5万元(近期投资)。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0134.25万元(近期投资);
2.5.        招标类型:工程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总规模(4万m3/d)的规划总平面布置图,近期规模2万m3/d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阶段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服务。
2.6.2. 内容:厂区总体规划、污水处理厂(含工艺设备)、基坑支护及边坡支护、政府配套工程及配套污水主干管工程等;污水处理厂政府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厂区土石方工程、供水工程、电源外线、临时进厂道路、挡墙。厂外配套污水主干管工程及中途提升泵站等专业设计。
     2.7计划开工及建设周期: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3.4. 福建省省外设计单位进闽参加工程设计投标的,中标后或承接设计任务签订合同后,须按(闽建设[2009]5号文)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3.5.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    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   根据《闽检会[2004]10号》、《宁检会[2010]3号》、《宁建招[2011]11号》等文件精神,如经检察机关查询确认中标人其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1月 20 日至2014年 11 月 26 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2 时 30分至 5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中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其中《通用本》(2013年版)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4 年 12 月 16日 08 时 30分,提交地点为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持市政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身份证(均须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2013年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0134.25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83.65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地  址:宁德市后岗立业新村125号元宏花苑 ; 邮编:352100;
电  话: 0593-6109658   ; 
联系人:  龚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103号坤元大厦6楼,邮编: 352100  ;
电话: 0593-2917695    传真:0593-2917695 ;
联系人:    陈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
帐户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136010101400022365    。
交易中心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中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

信息所属地区 福建省 宁德市 首次填报用户 jy
首次填报时间 2015-01-12 08:55:42 上午 最后填报用户 jy
首次填报时间 2015-01-12 09:15:02 上午 填报单位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来源 手动发布


关键字:污水处理,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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