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沭阳县潼阳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1-17,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潼阳镇水务站业务用房,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沭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宿迁市润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沭阳县潼阳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SYX20150116100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潼阳镇水务站业务用房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SYX201501161007 | 项目名称 | 潼阳镇水务站业务用房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5年1月1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5年1月23日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潼阳镇水务站业务用房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YX201501161007 沭阳县潼阳镇人民政府(招标人)的潼阳镇水务站业务用房 (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乡镇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潼阳镇 1.2工程规模:约1200平方米 1.3工期:12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 合 格; 1.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20万元,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将作废标处理 1.7项目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15%;工程封顶,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15%;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按审计决算价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8招标范围:潼阳镇水务站业务用房 土建安装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①投标报价;②施工组织设计;③投标报价合理性等方面按照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企业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其它要求: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企业业绩、信誉:无不良行为; 4.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无不良行为; 4.5其他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4.6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本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且提供近半年以来(指从开标当日起向前推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 [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原件证明材料为准)和投标申请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并将原件扫描后上传至诚信库。若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不是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请将法人或委托人的保险、合同原件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委托人养老保险合同内容中。 4.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企业必须为具备CA认证的单位,(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yztb.com)查询,联系电话:0527-89985029; 5.招标文件发售 (一)发售时间 2015年1月16 日8时00分至2015年1月23日17时30分; (二)发售地点: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syztb.com); (三)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 300.00元。 (四)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五)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人必须确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情况的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后,将视情节轻重暂停六个月至三年不得参加我县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同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不良行为通报省行业主管部门; (六)CA锁办理:申请人未领取CA锁的,请与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27-89985029。 6、投标保证金: 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4万元),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在开标前,提供经银行确认过的保证金缴纳收据),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附:①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3213220401010000029693 开户银行:江苏沭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行 号:314308300109 ②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32001777240059222666 ③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 账 号:7066702001120185001180 汇款行号:320308300018 联系电话: 江苏沭阳农村商业银行:0527-83663036 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0527-83691856 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0527-83100015 7.投标人面谈: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友情提醒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县招投标管理心将在网 上予以公告3个月。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联系方式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沭阳县台州路2号,沭阳县交通局大楼一楼 联系人:杨晶晶 电话:0527-83553346 陈维余(网员入库审核) 0527-89985029 业务咨询服务电话:江苏CA认证公司:02596010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技术人员)刘凯(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27-84396020 13951060708刘凯 招标人名称:沭阳县潼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刚 联系电话:1381231755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市润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 莹 联系电话:15896323520 地址:沭阳县金源公寓三楼 2015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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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潼阳镇水务站业务用房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YX201501161007 沭阳县潼阳镇人民政府(招标人)的潼阳镇水务站业务用房 (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乡镇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潼阳镇 1.2工程规模:约1200平方米 1.3工期:12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 合 格; 1.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20万元,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将作废标处理 1.7项目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15%;工程封顶,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15%;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按审计决算价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8招标范围:潼阳镇水务站业务用房 土建安装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①投标报价;②施工组织设计;③投标报价合理性等方面按照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企业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其它要求: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企业业绩、信誉:无不良行为; 4.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无不良行为; 4.5其他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4.6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本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且提供近半年以来(指从开标当日起向前推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 [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原件证明材料为准)和投标申请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并将原件扫描后上传至诚信库。若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不是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请将法人或委托人的保险、合同原件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委托人养老保险合同内容中。 4.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企业必须为具备CA认证的单位,(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yztb.com)查询,联系电话:0527-89985029; 5.招标文件发售 (一)发售时间 2015年1月16 日8时00分至2015年1月23日17时30分; (二)发售地点: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syztb.com); (三)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 300.00元。 (四)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五)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人必须确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情况的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后,将视情节轻重暂停六个月至三年不得参加我县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同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不良行为通报省行业主管部门; (六)CA锁办理:申请人未领取CA锁的,请与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27-89985029。 6、投标保证金: 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4万元),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在开标前,提供经银行确认过的保证金缴纳收据),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附:①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3213220401010000029693 开户银行:江苏沭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行 号:314308300109 ②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32001777240059222666 ③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 账 号:7066702001120185001180 汇款行号:320308300018 联系电话: 江苏沭阳农村商业银行:0527-83663036 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0527-83691856 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0527-83100015 7.投标人面谈: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友情提醒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县招投标管理心将在网 上予以公告3个月。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联系方式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沭阳县台州路2号,沭阳县交通局大楼一楼 联系人:杨晶晶 电话:0527-83553346 陈维余(网员入库审核) 0527-89985029 业务咨询服务电话:江苏CA认证公司:02596010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技术人员)刘凯(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27-84396020 13951060708刘凯 招标人名称:沭阳县潼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刚 联系电话:1381231755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市润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 莹 联系电话:15896323520 地址:沭阳县金源公寓三楼 2015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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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