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博兴县陈户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1-19,截止日期:2015-2-10,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滨州博兴县陈户镇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东-滨州-博兴县,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山东正通审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博兴县陈户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BXZB2015-00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博兴县陈户镇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经博兴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拟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前来洽谈。
一、招标人:博兴县陈户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常先生 联系方式:13589716382
联系地址:博兴县陈户镇人民政府驻地
二、代理机构:山东正通审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佟先生 冯先生 联系方式:13181041669 18853355821 联系地址:博兴县董永公园西500米
三、项目名称:博兴县陈户镇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四、项目编号:BXZB2015-004
五、项目内容:
陈户镇西王社区、城东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2座,每座排污量180立方米/天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必须具有拟报价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和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 2015年1月19日至1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地点: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兴县新城二路检察院西附楼四楼)
2、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与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4)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告知函应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注:以上资料的接受并不代表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通过,详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并最终以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投标人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用资质参与投标)。
3、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文件工本费交纳方式:现金或电汇(开户名称:山东正通审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柳泉路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账号:2195 1778 2461)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2015年2月6日下午15:00前
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开户名称: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山东省博兴县农村合作银行政务中心分理处;账号:9130113300242050000795)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2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2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北京时间)
地点: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博兴县新城二路检察院西附楼四楼)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