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林州市陵阳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1-21,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安阳林州市陵阳镇陵阳社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设计及垃圾收集转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安阳-林州,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林州市陵阳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LCG2015-19-01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州市陵阳镇陵阳社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设计及垃圾收集转运设备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林州市陵阳镇人民政府。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林州市陵阳镇陵阳社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设计及垃圾收集转运设备采购项目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采购编号:LCG2015-19-012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陵阳镇陵阳社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设计及垃圾收集转运设备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陵阳镇陵阳社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设计
二标段:垃圾收集转运设备采购项目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3、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在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
5、投标人信誉良好,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须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投标无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
3、投标人在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
4、投标人信誉良好,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须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投标无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月20日至2015年1月26日17时前(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企业用户名与密码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2月9日16: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二楼开标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注意事项
7.1投标人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方可登陆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备案流程详见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zggzy.com>网站“中心公告” 栏目中《关于企业备案的通知》);
7.2投标人获取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不记名形式上传至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3本次采购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7.4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7.5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7.6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公告期内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7.7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的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如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 (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文件执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州市陵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宋迈克 电 话:0372-6189092
招标代理: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东段中房国际大厦22层22号
联系人:李凯 电 话:15838193008 0372-3785222
电子邮箱:yinghuazhaobiao@163.com
监督电话:0372-6282628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