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十堰市源清环境工程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1-24,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十堰十堰市污水处理管网延伸工程新建、改造项目,所属区域:湖北-十堰,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十堰市源清环境工程中心,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十堰市污水处理管网延伸工程(新建、改造)项目
(2015年第一批)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十堰市污水处理管网延伸工程(新建、改造)项目(2015年第一批)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2014】99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源清环境工程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十堰市源清环境工程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及监理 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十堰城区
2.2规模:约20公里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合同估算价:总投资约1600万元
2.5招标范围:十堰市污水处理管网延伸工程(新建、改造)项目(2015年第一批)各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的施工及监理。
施工共分为5个标段:一标段犟河污水处理厂至草店桥;二标段二堰桥至交警四大队、草店桥至大西沟;三标段头堰水库至48厂桥、轧钢厂上下游、柏林至黄龙镇东污水厂;四标段七里小学附近、赛武当广场段、神定河流域;五标段小河出口上下游、大坪河上游附近、青岩洞沟。
监理共分为3个标段:监理一标:对应施工一、二、三标段;监理二标:对应施工四标;监理三标:对应施工五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施工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监理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本次资格预审施工、监理同一资质只能报一个标段。
3.4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5不得出借、挂靠资质,如发现将没收保证金并记入黑名单,且三年内不得参与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4.1施工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限定为 7家。
4.2监理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全部参与投标。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5年1 月23 日至2015 年1 月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被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证、项目班子成员资格证书、近三年承担类似项目业绩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 报名同时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2月3 日9 时 00 分,地点为 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评)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 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庹秀琴 电 话: 0719-8208350
招 标 人:十堰市源清环境工程中心
地 址:十堰市食品沟
联 系 人:姚永健 电 话: 0719-86599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人民中路2号
联 系 人: 魏静 电 话: 0719-8216662
2015年1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