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5年和平区新河里小区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安装监控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5-03-17 13:27:11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天津-和平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天津市和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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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
2015.03.16 |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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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天津市和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3-17,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和平区2015年和平区新河里小区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安装监控系统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和平区,所属行业分类:监控,招标代理: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天津市和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售价:1.,开标地点: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和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2015年和平区新河里小区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安装监控系统)
(项目编号:201503C007101B0343 )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天津市和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委托,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2015年和平区新河里小区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安装监控系统)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 项目名称:2015年和平区新河里小区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安装监控系统)
2. 项目编号:201503C007101B0343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2015年和平区新河里小区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安装监控系统),预算金额20万元。其中包括安装监控系统1套。具体详见采购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二)工程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新河里
(三)工期要求:2015年3月25日至 2015年5月31日。
(四)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要求
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供应商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5、正项目经理1名,安全项目经理1名。(1)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为市政工程;正项目经理应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历。投标单位应出具正项目经理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安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单独配置,投标单位须出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任命书中应承诺安全项目经理仅在本工程中任职。(3)非本市的供应商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4)项目部其他成员配置按照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配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15年3月16日至 2015年3月18日每日上午9时 0 分至12 时 0 分,下午2时 0 分至 4 时 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222号宝龙湾底商)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 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23日14:00—14:30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222号宝龙湾底商)
2. 开标时间:2015年3月23日14:30
3. 开标地点: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郭泉
2. 联系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1号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和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2.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1号
3. 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郭泉 022-27815322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222号宝龙湾底商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马森
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8220046
九、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和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6日
关键字:监控,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