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乐都县兴农农产品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3-17,截止日期:2015-4-10,公告主要内容为:青海海东农业综合开发—海东市乐都区紫皮大蒜产业发展项目加工车间工程,所属区域:青海-海东-乐都县,所属行业分类:加工车间,招标代理: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采购业主:乐都县兴农农产品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SCIT-ZG-QH20150311,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开标地点: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15号新大地大厦6楼B座),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农业综合开发—海东市乐都区紫皮大蒜产业发展项目加工车间工程 | ||
采购项目编号 | SCIT-ZG-QH20150311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219.529万元 |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
各包要求 |
项目概况:农业综合开发—海东市乐都区紫皮大蒜产业发展项目加工车间工程。 建设地址:海东市乐都区。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加工车间。 最高限价:219.529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施工工期:90个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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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法人资格(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第三方出具投标企业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6.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地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8.省外投标人须提供进青登记相关证明材料; 9. 投标人可按自愿原则满足以上资质要求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附已经双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并确定牵头方,且牵头方必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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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15年3月16日 |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3月23日上午9:00- 12:00至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金购买或邮购标书。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元/份,工程量清单、图纸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15号新大地大厦6楼B座) |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地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 联合体双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 5.购买人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请投标人自备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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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2015年4月10日下午15时(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 | 2015年4月10日下午15时(北京时间) |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15号新大地大厦6楼B座)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乐都县兴农农产品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0972-8623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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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15号新大地大厦6楼B座 联系人:孟先生、杨先生 联系电话:0971-8290228-606、607 传真:0971-8290228-0 邮箱:czqhfg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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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营业部 | ||
收款人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 ||
银行账号 | 28001001040023266 | ||
其他事项 |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 ||
财政监督单位及电话 | 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2-86240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