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武汉市新洲区水务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11-19,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新洲区邾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新洲区,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湖北省正实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武汉市新洲区水务局,招标编号:HBZSZB-2015-09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湖北省正实招标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新洲区水务局的委托,对新洲区邾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新洲区邾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总投资约8000万元。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BZSZB-2015-090
(二)项目名称:新洲区邾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90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
(1)项目包名称:新洲区邾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
(2)类别:服务
(3)用途:新洲区邾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咨询工程咨询总顾问、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等服务。
(4)数量:一项
(5)服务期:约3个月(具体时间由采购人确定)
(6)简要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人民币 90 万元。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控制价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投标人如需查询技术要求请联系吴梦琛(13720202299)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湖北省外企业需在湖北省内具有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
2、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3、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自2012年至今在城市基础设施、社会公共事业领域具有PPP咨询服务业绩或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咨询服务业绩;
5、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的咨询工程师(投资),项目团队中至少配备一名注册会计师或专职律师;
6、具有包含工程咨询、法律等方面的专家或有稳定合作的外部顾司团队;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三、资格预审有关事项:
有意向的投标人按以下要求参加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1、资格预审报名时间、地点
投标人于2015年 11 月 18 日至2015年 11 月 24 日每日9:00—12:00和14: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正实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5号7栋303室(老卫生厅院内))报名登记。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时间、地点:
投标人于2015年 11 月 30 日 10 时止由授权委托人将装订成册盖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正实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5号7栋203室(老卫生厅院内))参加资格审查,未报名登记的和迟到的投标人将不予受理。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格式及封面由投标人自行设计,但内容必须包括: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执业许可证;
(3)咨询服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咨询服务合同);
(4)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注册证书、劳务合同;
(5)项目团队其他人员的注册证书、劳务合同;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其他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有关的资料。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一次性送达,且需同时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以供检验,不按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原件提交不齐全的投标人,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5、本项目己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新洲区水务局和湖北省正实招标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新洲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新洲区水务局
地 址:武汉市新洲区衡洲大道32号
联 系 人:吴梦琛
电 话:13720202299
传 真:027-89351625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省正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5号7栋303室(老卫生厅院内)
联 系 人:殷福国
联系电话: 027-82867181
传 真: 027-82866939-605
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6923867
六、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
湖北省正实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