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铁路局二氧化碳空气源热泵改造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辽宁-沈阳 | 招标业主/代理: | 沈阳铁路局大连工程建设指挥部/ |
加入时间: | 2016.04.01 | 截止时间: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铁路局二氧化碳空气源热泵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批准建设,业主单位是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沈阳铁路局自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大连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2.2建设规模和主要工程数量:取消沈阳局大连供电段金州供电车间锅炉房、金州站下行场13号锅炉房、大连供电段瓦房店接触网车间锅炉房、大连机务段段内既有4台锅炉,采用10台二氧化碳热泵机组供暖。同时,对金州站下行场、大连供电段瓦房店接触网车间供暖建筑共2078平方米进行外墙、屋面保温及门窗节能技术改造;对原有铁路站区即有电力设备进行改造,敷设高压电缆及部分光电缆迁改;本工程与即有铁路营业线相邻,因此需要在施工中做好安全围挡等措施并与铁路相关站段办理施工安全协议。
2.3计划工期:3个月。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沈阳铁路局二氧化碳空气源热泵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内的全部施工;具体工程数量参阅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1.2要 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如不具备房 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可以由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做牵头人与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投标人必须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经验。
3.1.3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具有近三年内类似项目(含正在施工项目)施工的经历。
3.1.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必须具有营业线施工和管理经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申请人于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8日(4月2日至4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连工程建设指挥部(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拥政北街9号)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4.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证,复印件留存);
4.1.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原件留存);
4.1.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证,复印件留存);
4.1.4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证,复印件留存);
4.1.5单位介绍信原件(原件留存);
4.2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资料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沈阳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铁路建设工程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铁路局大连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拥政北街9号
邮 编:116021
联 系 人:李曜
电 话:0411-62836067
传 真:0411-62836067
电子邮件:dlzhb_wz@126.com
开户银行:大连市建设银行青泥洼桥支行
账 号:2120 1500 1000 5300 5113
关键字:辽宁,交通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