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靖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4-02,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泰州靖江市文化中心PPP项目资格预审,所属区域:江苏-泰州-靖江,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靖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招标编号:JSZC-YG2016-04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靖江市文化中心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采购编号:JSZC-YG2016-041
靖江市文化中心项目已经靖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列入江苏省财政厅2016年江苏省PPP试点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拟招一名社会资本合作者,邀请有兴趣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机构
靖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地点:位于靖江市滨江新城区,毗邻马洲公园和市行政中心;地块南邻新洲路,东至同兴路,西至城东大道,北至阳光大道。
(2)项目用地:总用地面积约168亩。
(3)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4.75万平方米(地上9.8万平方米、地下4.95万平方米),投资约15.68亿元。
3、PPP合作模式
(1)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投资共同成立PPP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4.71亿元,政府方参股比例49%,社会资本方参股比例为51%。若注册资金发生变动,双方出资比例不变。
(2)PPP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运营,政府负责对该项目实施监管并进行项目评估。
(3)采购需求:项目的投资与运营管理。
(4)合作范围: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设施(按政府方提供的图纸)的投资,并负责后期项目运营、维护管理。具体运作方式为BOT。
(5)本项目只采购社会投资人,项目工程施工将在确定PPP社会资本方后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6)计划及运营期限:12年(其中建设期2年)。
(7)项目回报机制
①财政可行性缺口补贴;
②项目可对外经营资产部分产生的收益;
③政策性奖励或扶持资金。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4或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具备承担该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其注册资金不得低于7000万元人民币(含7000万元);
2、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四、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预审文件提供及公告时间:自采购预审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预审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社会资本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请如实填写参与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25-83668500)。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时间:2016年4月27日上午9:00-09:30
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4 月27日上午09:30
接收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接收人:徐小聪、张龙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一正四副。
六、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申请人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七、其他
详见采购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23号知海大厦6楼 邮编:210029
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8081/
采购中心联系人:徐小聪、张龙 联系电话:025-83668516、83668512
采购人:靖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蒋浩 联系电话: 1362518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