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9,截止日期:2017-07-03,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厦门周宁县职业成人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所属区域:福建-厦门,所属行业分类:学校,招标代理: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标编号:CSJS-ND(招)2017-009,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JS-ND(招)2017-009 |
开标时间:2017-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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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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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宁县职业成人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已由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周发改审批〔2016〕6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周宁县新城区安后村村委楼后面地块;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5133.04平方米,其中代征市政道路14091.61平方米,建筑面积47858.27平方米(其中1#学生宿舍及食堂5975.95m2、3#学生宿舍4248.19m2、4#学生宿舍4053.23m2、职专图书综合楼6642.56m2、职专教学楼5669.96m2、电大教学综合楼4569.01m2、职专教学综合及实训楼5939.68m2、职专进修校教学综合楼5505.18m2、报告厅1045.51m2、门卫房180.4m2、职专连廊78.6m2、地下室3950m2),总投资约17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262368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7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职专部分:教学楼、宿舍楼、食堂这几项应于2018年7月20日之前完成竣工验收; 2.6. 标段划分:\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贰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1)根据宁建建〔2012〕185号《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渣土车安全管理的通知》,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对渣土车的处置管理,否则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且重新招标费用由其承担。(2)根据闽建建【2014】21号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工程的意见》、宁建建【2016】11号文《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提升文明施工水平,保护和改善空气质量,建设单位应按照文件规定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3)根据宁建建【2017】22号、闽建建【2017】5号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屏大数据管控的通知》,贯彻落实提升“互联网+”与与工程质量安全管控的融合度,提高责任主体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尤其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3.8根据闽建【2016】270号、宁建筑【2016】61号、闽建筑【2016】34号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总包单位实名制管理的条款,并监督、检查总包单位是否落实实名制管理。 3.9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10.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办理信息登记,详见【闽建筑(2015 )35号】。 3.11.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住建厅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精神,投标人应当具备五年内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进入欠薪黑名单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 4.2.请于 2017 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周宁县北门路33-1号)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含控制价及光盘)每份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3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采用身份识别仪核验其身份,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和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上发布,各投标人须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周宁县 电话:13859652520 联系人: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长兴城D区8号楼201室,邮编:352100 电话:0593-2666266,传真:0593-2666266 联系人: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周宁县职业成人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可简写”)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周宁县支行 ; 帐户名称: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 号:1407003009022040643; 交易中心名称: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周宁县北门路33-1号 。 监管部门:周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周宁县狮城镇城南街51号 联系电话:0593-56355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