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9,截止日期:2017-06-28,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福清滨海大通道江阴港区大道西段公路迁改工程,所属区域:福建-福州-福清,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FJJXZ-2017012,招标文件售价:2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JXZ-2017012 |
开标时间:2017-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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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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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滨海大通道江阴港区大道西段公路迁改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江阴)发改审批〔2015〕1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招标人为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福清滨海大通道江阴港区大道西段公路迁改,路线走向按规划港区大道西段布设,起点与现状新江公路平交相接(测设桩号K0+000),向西北沿规划的港区大道展线,终点接规划江涵大桥江阴岸接线(测设桩号K3+177.099),路线全长3.177公里。设计行车速度为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二级公路兼具城市道路功能,路基宽度50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滨海大通道江阴港区大道西段公路迁改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42566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含)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 3.2.1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②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按照福建省龙头企业有关规定提交年度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8日9时30 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局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原始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音西村交通局大楼5层 ,邮编:350314 电话:0591-86517225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6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件:1970979712@qq.com 电话:0591-87813438,传真:0591-87734700 联系人:林小姐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福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点: 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15楼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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