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第十四师公路建设项目管理部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0-23,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和田[兵团十四师] 第十四师叶和高速-昆玉市-新建农场公路工程(监理第二合同段),所属区域:新疆-和田,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第十四师公路建设项目管理部,招标文件售价:施工,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第十四师叶和高速-昆玉市-新建农场公路工程(监理第二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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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师叶和高速-昆玉市-新建农场公路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四师叶和高速-昆玉市-新建农场公路工程已由兵团交通局以兵交发【2017】9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第十四师公路建设项目管理部,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 2.2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的工程为路基、路面、桥涵及附属设施等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12个月; 2.4标段划分: 省道,全长30Km。其中:K16+000~K45+000段,建设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12m。桥涵设计汽车载荷等级为:公路-I级; 施工第一合同段:K16+000~K30+000段; 施工第二合同段:K31+000~K45+000段; 监理第一合同段:施工第一合同段(K16+000~K30+000段)施工全过程监理; 监理第二合同段:施工第二合同段(K31+000~K45+000段)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内在新疆公路建设中无不良从业行为,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按《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兵交发﹝2012﹞28号)的规定完成备案,在兵团交通局网站上完成注册,并将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系统》。 3.2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乙级(含乙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且近三年内在新疆公路工程建设中无不良从业行为,具有良好业绩,并按《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兵交发[2012]28号文)的规定完成备案,在兵团交通局网站上完成注册,并将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5投标企业应提供2016年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等级证明。 3.6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需在项目所在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企业注册,注册成功后在网上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根据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无故放弃已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邮箱:xjbzsss@163.com),以明确放弃投标项目,如若未提供弃标函,招标代理机构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在诚信库进行一次警告,二次严重警告,三次进行通报并加入黑名单,限期整改。整改后半年内,如若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将永久不能参加兵团各类项目投标。 5、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在项目所在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购买下载招标文件(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及投标单位名称)。招标文件售价施工3000元/合同段、监理1000元/合同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第十四师公路建设项目管理部 联 系 人:姜泽创 联系电话:0903-2566175 地 址:和田市屯垦西路19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奕军、许腾 电 话:0903-2037535
2017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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