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0-23,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鞍山鞍山市千山西路暗渠改造工程勘察,所属区域:辽宁-鞍山-千山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招标编号:21030120171023261201,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1030120171023261201 鞍山市千山西路暗渠改造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千山西路暗渠改造工程勘察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2016-2017年老旧排水管网、道路及桥梁大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鞍发改审投[2016]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招标人为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项目名称:鞍山市千山西路暗渠改造工程勘察 2.2.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建国大道起,建设大道止 2.3.建设规模:该暗渠改造共分九段 2.4.合同估算价为55万元 2.5.招标范围:暗渠工程的岩土勘察 2.6.勘察服务期限: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2月14日,勘察周期20天并提交成果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具备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含)级以上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3.対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具备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3)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4)具有有效的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含)级以上信用等级报告;(5)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6)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7年10 月23日至2017 年10 月27 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7年10 月23日至2017 年10月27 日,每日上午08:00 时至 11:30时,下午01:30时至05: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可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3日13时30分,地点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24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1员会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888号 联 系 人:栗智 电 话:0412-553910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 邮政编码:114009 联 系 人:张秀茹、高洁 电 话:0412-2592001/2592003/2592005/2592006-827 传 真:0412-2592001/2592003/2592005/2592006-804 电子邮件:lnbzzbb@126.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营业部 账 号:213311601018170125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