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射阳农水集团渔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02,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盐城黄沙港渔港贸易中心“黄沙港海岸城...,所属区域:江苏-盐城-射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射阳农水集团渔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320924200910000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黄沙港渔港贸易中心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9242009100002 | 项目名称 | 黄沙港渔港贸易中心 | |||
标段编号 | 3209242009100002-BD-001; | 标段名称 | 射阳农水集团渔业发展有限公司“黄沙港海岸城大酒店与黄沙港水产品交易市场”工程总承包项目;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11月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11月6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射阳农水集团渔业发展有限公司“黄沙港海岸城大酒店 与黄沙港水产品交易市场”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二次)公告(电子招标)
射阳农水集团渔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发展需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拟实施黄沙港渔港贸易中心项目。该项目已经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射行审投资备【2020】48号备案证备案立项。 项目内容包括收购、盘活原黄沙港海岸城大酒店、黄沙港水产品交易市场;以收购、联营等方式建设、管理黄沙港水产品交易市场周边加冰、加水、码头岸线等业态;完善相关渔业物资供应设施和附属配套设施,建成现代化渔港码头。 项目资金来源由招标人多渠道筹集。 根据项目特点与苏建招办【2018】3号文件精神,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拟在已具备的相关技术条件(方案设计)基础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实施公开招投标,择优确定该项目中的“黄沙港海岸城大酒店与黄沙港水产品交易市场”工程总承包项目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 标 人:射阳农水集团渔业发展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黄沙港渔港贸易中心。 1.3标段名称:射阳农水集团渔业发展有限公司“黄沙港海岸城大酒店与黄沙港水产品交易市场”工程总承包项目。 1.4项目地点:射阳县黄沙港镇海堤路东侧。 1.5项目用地规模:该项目规划用地约11.33公顷。 1.6招标工程建筑规模:合计约54580平方米。 (1)黄沙港海岸城大酒店建筑面积:约16882平方米。 (2)黄沙港水产品交易市场建筑面积:约37698平方米。 1)3#楼(水手之家):4707平方米 2)4#楼(美食渔档):4707平方米 3)5#楼(水手之家):4707平方米 4)6#楼(交易市场):4707平方米 5)7#楼(水手之家):4707平方米 6)8#楼(交易市场):4707平方米 7)9#楼(休闲中心):9456平方米 说明:上述相关数据仅供投标人参考,中标人不得以上述相关数据不准确而提出任何费用要求。 1.7建筑层次 (1)黄沙港海岸城大酒店建筑层次:地上十四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49.98米。 (2)黄沙港水产品交易市场建筑层次:其中3#、4#、5#、6#、7#、8#为三层;9#为六层。 1.8工程总承包项目内容、范围、功能、标准、质量、安全 (1)项目内容:根据招标人委托的专业检测、评估机构的检测、鉴定结果及现行相关规范对原建筑框架结构进行加固设计与施工,并按本招标立项及招标文件明确的项目功能进行装修装饰(含暖通、智能化、消防、景观等)等相关设计、采购、施工。 1)设计 黄沙港海岸城大酒店与黄沙港水产品交易市场项目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必须的初步设计、全部施工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图审、相关专家评审、工程测量、各类评价报告编制、报批等)。全部设计【含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获得招标人批准和同意,但不得为降低工程造价而降低原方案设计及建设标准、相关技术标准,也不因获得招标人同意而排除中标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 2)采购(全部工程设备、工程材料及工程施工所需)。 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表述) ①黄沙港海岸城大酒店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酒店原建筑的加固工程、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酒店室内软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灯、窗帘、沙发、家俱、家电、地毯、墙饰及工艺美术品)、酒店幕墙工程、电梯安装工程、酒店暖通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室内给排水与电气安装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工程、景观工程(配套道路、场地、绿化、水景、景观小品、景观灯、围墙、标牌标识、各类小品等)、亮化与室外泛光照明工程、项目所必须的接、供配电工程、项目所需的通讯接入工程、有线电视接入工程、自来水接入工程、厨房设备安装工程、酒店洗衣房设备安装工程、污水排放工程、雨水排放工程】等。 ②美食渔档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原建筑的加固工程、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幕墙工程、室内给排水与电气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标牌标识、亮化与室外泛光照明工程等。 ③交易市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原建筑的加固工程、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幕墙工程、室内给排水与电气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标牌标识、亮化与室外泛光照明工程等。 ④水手之家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原建筑的加固工程、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室内软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灯、窗帘、沙发、家俱、家电、地毯、墙饰及工艺美术品)、幕墙工程、电梯安装工程、空调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室内给排水与电气安装工程、标牌标识、亮化与室外泛光照明工程等。 ⑤休闲中心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原建筑的加固工程、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幕墙工程、消防工程、亮化与室外泛光照明工程等。 ⑥全部水产品交易市场(除大酒店以外的全部工程)的室外综合管网工程、景观工程(配套道路、场地、绿化、景观小品、景观灯、围墙、标牌标识、各类小品等)、项目所必须的接、供配电工程、项目所需的通讯接入工程、有线电视接入工程、自来水接入工程、污水排放工程、雨水排放工程】等。 4)不少于6个月的设备试运行、配合招标人完成酒店四星级评定并取得四星级标识工作等。 5)工程缺陷责任期、质保期、售后服务期相关工作。 6)为招标人培训相关设备操作与维修业务人员。 (2)项目范围:本次招标项目范围包括立项范围中的黄沙港海岸城大酒店、黄沙港水产品交易市场项目内容【不含10#(现代渔业服务中心)、11#(创客中心)、13#(海鲜大卖场)】所有设计、采购、施工及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工作内容。本项目立项范围中的水产品交易市场周边加冰、加水、码头岸线等业态,相关渔业物资供应设施、附属配套设施、现代化渔港码头建设等为二期项目,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中的项目规划方案平面图。 (3)项目功能:酒店、酒店式公寓(水手之家)、美食渔档、水产品交易、洗浴(休闲中心)。 (4)建设标准 1)黄沙港海岸城大酒店建设标准:四星级。 2)黄沙港水产品交易市场(除大酒店以外的全部工程内容)建设标准:达国内一流同类项目建设、装修、功能档次。 (5)工程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品质与标准达到或超过招标人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相关设计成果按行业管理规定通过图审机构审查,有效指导工程施工与设备安装施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合格”标准。招标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备、材料品质与标准达到或超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中提出的技术要求(包括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6)工程质量目标:确保市级优质工程,力争省级优质工程。 (7)安全目标:全部建设期间无安全责任事故,项目施工现场管理达省级文明工地标准。 1.9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24900万元(其中包含有设计费415万元,工程总承包风险金830万元)。 1.10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方式。 1.11资金来源:招标人多渠道筹集。 1.12工期要求: (1)总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 施工工期为300日历天。 (2)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12月2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2月2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12月20日。 (3)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确保按规定的节点工期完成所有工作内容,确保工程按期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1.13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等级条件。 (1)工程设计资质等级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等级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说明: (1)若不同时具有上述(1)条、(2)条条件,可由分别具有(1)条、(2)条条件的签订联合投标协议,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2)若是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2)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明确联合体双方(招投标阶段、合同履行阶段)各自责任、权利、义务。 3)由联合体牵头方办理投标报名、领取(或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或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派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领取中标通知书、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履约担保、办理农民工工资、工程进度款支取手续。 4)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5)不符合上述条件与要求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3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是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是联合体牵头方正式员工),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符合下列类似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条件之一。 1)自2017年9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具有担任“单项合同价1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包括住宅、商住、公寓、工业厂房、仓储、农业建筑、轨道交通、单独的幕墙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总承包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2)自2017年9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具有担任“单项合同施工造价13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不包括住宅、商住、公寓、工业厂房、仓储、农业建筑、轨道交通、单独的幕墙工程)装修装饰工程设计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 3)自2017年9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具有担任“单项合同施工造价13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不包括住宅、商住、公寓、工业厂房、仓储、农业建筑、轨道交通、单独的幕墙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 说明: 1)装修装饰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凭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具有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四方公章的)竣工验收证明确认。 2)装修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凭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具有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四方公章的)竣工验收证明确认。 3)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凭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四方公章的)竣工验收证明确认。 4)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凭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姓名确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不止一个的,以排名第一的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或变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变更有效材料及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有关规定判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未提供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变更有效材料的,不作为本招标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的一项或两项缺少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姓名的,以另一项或两项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缺少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姓名的,不作为本招标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 5)上述工程业绩的真实性凭合同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凭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凭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或凭提供的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确认。 6)合同中缺少业绩相关指标表述的,凭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指标认定。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中的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认定。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中均缺少指标的,不作为本招标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 7)若业绩或业绩材料或业绩内容被投诉,以招标人调查取证时获取的“业绩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存档资料”判定。 8)非投标人业绩,不作为本招标项目拟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 说明:投标人不得将未竣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设计项目作为类似工程业绩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2.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6)投标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7)投标申请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8)投标申请人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9)因欠薪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限制其在射阳县境内投标。 2.5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6其他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指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4)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即可)。 (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相关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4)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7)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① 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② 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说明:若中标人不具有其中的加固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安装等专业工程施工资格条件和能力,应将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与能力的分包人实施。 2.7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3、费用支付办法 3.1设计费用支付办法 (1)设计费包含在本项目的合同总价之中。 (2)设计费包含在工程款中随工程款同比例、同进度支付,并在中标人完成两年工程质保相关工作后结清。 3.2工程款支付办法 (1)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 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农民工工资必须进行专户管理,并在完成有关审批程序后,发放至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因此,本项工程的工程款分两部分支付,一是(农民工工资部分)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二是(农民工工资以外的部分)汇入承包人基本账户。 1)中标人进场施工,付中标价的7%工程款(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招标人确保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足额资金用于中标人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若中标人未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引起的矛盾与纠纷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3)全部工程竣工交付验收前,付至中标价的20%工程款(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包括以前汇入)。 (2)工程预付款支付办法 1)进场施工人数达200人及以上,付中标总价的10%作工程预付款。 2)须中标人提供基本户开户行提供的工程预付款担保。 (3)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 ●酒店部分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 1)加固工程完成,经验收合格,付其中标价的30%工程款。 2)外墙装饰(含幕墙)、窗工程基本完成,付其中标价的35%工程款。 3)室内地面工程基本完成,付其中标价的30%工程款。 4)室内墙面(不含饰面材料施工)、顶面(含顶上桥架、管线,不含饰面材料施工)工程基本完成,付其中标价的30%工程款。 5)水、电、卫安装工程基本完成,付其中标价的30%工程款。 6)空调、暖通工程设备、材料进场,经招标人组织初步验收合格,付空调、暖通工程中标价的50%工程款。 7)电子与智能化各系统工程设备、材料进场,经招标人组织初步验收合格,付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各系统中标价的50%工程款。 8)酒店室内软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灯、窗帘、沙发、固定家俱、地毯、墙饰及工艺美术品、客房家电)完成,经验收合格,付其中标价的40%工程款。 9)酒店室内移动家俱(包括但不限于接待大厅、其他厅、廊、吧、客房、各大小会议室、各大小餐厅)全部进场,经验收合格,付其中标价的40%工程款。 10)电梯设备、材料进场,经招标人组织初步验收合格,付电梯安装工程中标价的50%工程款。 11)厨房、洗衣房设备全部进场,经招标人组织初步验收合格,付厨房、洗衣房设备安装工程中标价的50%工程款。 12)室外综合管网工程、景观工程(配套道路、场地、绿化、水景、景观小品、景观灯、围墙、导视牌等)、室外泛光照明工程完成,付其中标价的30%工程款。 13)全部工程完成,经验收合格,并满足全部设备试运行条件、酒店试运营条件,付至酒店部分中标总价的70%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预付款、工程进度款)。 1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完成第一年工程质保、工程缺陷、售后服务各项工作,按工程审计审定价,付至酒店部分中标总价的90%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预付款、工程进度款)。 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完成第二年工程质保、工程缺陷、售后服务各项工作,按工程审计审定价,付至酒店部分中标总价的99.5%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预付款、工程进度款)。 16)余0.5%作屋面防水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并完成质保期各项服务工作结清。 ●水产品交易市场(含水手之家、美食渔档、交易市场、休闲中心)部分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 1)加固工程完成,经验收合格,付其中标价的30%工程款。 2)外墙装饰(含幕墙)、窗工程基本完成,付其中标价的价30%工程款。 3)室内地面工程基本完成,付其中标价的30%工程款。 4)室内墙面(不含饰面材料施工)、顶面(含顶上桥架、管线,不含饰面材料施工)工程基本完成,付其中标价的30%工程款。 5)水、电、卫安装工程基本完成,付其中标价的30%工程款。 6)空调、暖通工程设备、材料进场,经招标人组织初步验收合格,付空调、暖通工程中标价的50%工程款。 7)电子与智能化各系统工程设备、材料进场,经招标人组织初步验收合格,付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各系统中标价的50%工程款。 8)水手之家室内软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灯、窗帘、固定家俱、墙饰及工艺美术品、家电)完成,经验收合格,付其中标价的40%工程款。 9)移动家俱(包括但不限于各大小会议室、各大小办公室、接待厅、浴室等)全部进场,经验收合格,付其中标价的40%工程款。 10)电梯设备、材料进场,经招标人组织初步验收合格,付电梯安装工程中标价的50%工程款。 11)室外综合管网工程、景观工程(配套道路、场地、绿化、水景、景观小品、景观灯、围墙、导视牌等)、室外泛光照明工程完成,付其中标价的30%工程款。 12)全部工程完成,经验收合格,并满足全部设备试运行条件、酒店试运营条件,付至水产品交易市场中标总价的70%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 1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完成第一年工程质保、工程缺陷、售后服务各项工作,按工程审计审定价,付至水产品交易市场中标总价的90%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 1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完成第二年工程质保、工程缺陷、售后服务各项工作,按工程审计审定价,付至水产品交易市场中标总价的99%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 15)余1%作屋面防水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并完成质保期各项服务工作结清。 说明:不因上述付款顺序影响实际施工顺序。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80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5、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6.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评标法评标、定标。 6.2评标委员会以百分制方式,分别对(一阶段评审的设计文件标)和(二阶段评审的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等方面进行量化计分。评标委员会将进入二阶段评审投标人的一阶段评分与二阶段评分汇总,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如果出现总得分相同时,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序靠前;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时,报价得分高者排序靠前)。各项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3第一评审阶段先开设计文件标,并先对设计文件标、资格后审材料进行评审。在资格后审合格、设计文件标评审合格(得分12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得分汇总排名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资格后审合格、设计文件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合格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若出现第一阶段评分相同时,依次按下列约定执行。 (1)得分并列第一名的达5名或超过5名的,得分并列第一名的全数入围,得分第二名及其他不得入围。 (2)得分并列第一不足5名时:得分第一(或并列第一)名和得分第二(或并列第二)名累计达5名或超过5名的,得分第一(或并列第一)名和得分第二(或并列第二)名的全数入围。得分第三名及其他不得入围。 (3)得分并列第一和得分第二不足5名时:得分第一(或并列第一)名、得分第二(或并列第二)名、得分第三(或并列第三)名累计达5名或超过5名的,得分第一(或并列第一)名、得分第二(或并列第二)名、得分第三(或并列第三)名的全数入围。得分第四名及其他不得入围。 (4)得分并列第一、得分第二、得分第三不足5名时:得分第一(或并列第一)名、得分第二(或并列第二)名、得分第三(或并列第三)名、得分第四(或并列第四)名累计达5名或超过5名的,得分第一(或并列第一)名、得分第二(或并列第二)名、得分第三(或并列第三)名、得分第四(或并列第四)名的全数入围。得分第五名及其他不得入围。 6.4一阶段评标 设计文件(指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设计任务书、相关技术条件基础上进行的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评审计分办法(基本分12分,满分20分) (1)设计说明书(2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加固、装修装饰、暖通、消防等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总平面设计(2分)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2)在原项目基础、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上进行的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的局部布局调整,使其满足使用功能、规划、招标人相关要求。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3)专业工程设计文件(4分) 1)其中的加固、装修、装饰、消防、电子与智能化、幕墙、室内软装、环境、酒店厨房及厨具、室外综合管网、接配电及相关功能专业工程设计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工程设计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 4)与建筑的协调性。 (4)建筑设计(2分) 1)在原建筑基础上的修改、补充、完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5)结构与加固设计(2分) 1)结构与加固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检测鉴定报告、设计任务书相关要求。 2)结构与加固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6)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每项专业工程1分,合计4分)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7)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1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8)绿色建筑设计(1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9)经济分析(1分) 1)计价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说明: 1)投标人的方案深化设计及其初步设计不得降低“招标人、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设计任务书、相关技术条件”的设计标准、档次。 2)不因经济分析内容中包含有计价文件而影响商务标文件中有关投标报价文件的编制和完整,经济分析内容中的计价文件与商务标文件中有关投标报价文件内容不得相互矛盾。经济分析内容(含其中的计价文件)不得直接或间接泄露投标人身份。 (10)设计深度(1分) 1)设计深度应符合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相关要求,还应满足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2.7条要求编制投标报价文件”深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说明: (1)除设计深度评分项外,其它评分项最低打分不低于设定分值的60%。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评分项或缺项的按0分处理。 (2)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为评委各评分点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评分评委达7人及以上,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算术平均)。 6.5二阶段评标 工程总承包报价(68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6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4%、4.5%、5%、5.5%),具体下浮数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四个数字中的一个确定)后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66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合理性(2 分)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深化方案方案设计、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约定。 说明: 1)工程总承包报价合理性得分取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若评分评委达7人及以上,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算术平均)。 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6.6二阶段评标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采购管理方案(2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2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说明: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或每减少10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取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若评分评委达7人及以上,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算术平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6.7项目管理机构(2分)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情况及取得的专业类别、技术职称级别、岗位证书、执业资格、工作经历【包括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17年9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的)担任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是否获得过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或获得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参建内容为装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条件基础上,是否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等】等。 (2)上述“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价格达1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项目。 (3)上述奖项及其工程内容凭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确认,缺少相关材料、内容的,不作为评委评分依据。 (4)评标委员会在对“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时,项目管理机构组成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项目管理机构”评分不低于0.5分。在此基础上,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上述奖项经历的,“项目管理机构”评分不低于1.0分。若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上述奖项经历,并在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条件基础上,同时具备并提供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的,“项目管理机构”评分不低于1.5分。“项目管理机构”总分不超过2.0分。 (5)将评委评分算术平均求得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得分(若评分评委达7人及以上,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算术平均)。 (6)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保证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附件“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规定配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经济补偿 招标人将给予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设计文件的未中标人各1万元经济补偿。 8、合同价格形式 8.1中标人应确保全部设计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标准,施工图能够有效指导工程施工。 8.2在招标人招标文件提供的相关技术文件基础上进行的所有设计,不得降低设计标准。 8.3采用固定总价(投标总价)合同(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形外,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8.4工程设计费用415万元(含税)、工程总承包风险金830万元【承包人承包并实施本项目过程中所有风险费用(含税)】包含在投标总价之中,投标报价时均单列项目,不得增加或减少。若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考虑的设计费、风险金相对于本项目全部设计和风险有不足,应将不足部分充分考虑在投标报价之中(不足部分不单列项目)。 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决算报县审计局审计,按审计审定价作为本项目工程的最终支付依据。 9、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9.1 招标公告发布: (1)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2)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6日。 9.2招标文件发售(已完成网上注册的投标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 (1)发售时间:2020年11月2日8:00时—2020年11月6日18:00 时。 (2)发售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4)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9.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5.00元(潜在投标人应按盐交易中心[2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网上支付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支付流程交纳)。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1、其它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参加开标并完成开标有关程序。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射阳农水集团渔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解放东路与兴阳路交叉口东南侧(水利大厦6楼) 联系人:周洪虎 联系电话:0515-6803 5900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蒋守如 联系电话:13905114199 0515-823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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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0]
射阳农水集团渔业发展有限公司“黄沙港海岸城大酒店 与黄沙港水产品交易市场”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二次)公告(电子招标)
射阳农水集团渔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发展需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拟实施黄沙港渔港贸易中心项目。该项目已经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射行审投资备【2020】48号备案证备案立项。 项目内容包括收购、盘活原黄沙港海岸城大酒店、黄沙港水产品交易市场;以收购、联营等方式建设、管理黄沙港水产品交易市场周边加冰、加水、码头岸线等业态;完善相关渔业物资供应设施和附属配套设施,建成现代化渔港码头。 项目资金来源由招标人多渠道筹集。 根据项目特点与苏建招办【2018】3号文件精神,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拟在已具备的相关技术条件(方案设计)基础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实施公开招投标,择优确定该项目中的“黄沙港海岸城大酒店与黄沙港水产品交易市场”工程总承包项目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 标 人:射阳农水集团渔业发展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黄沙港渔港贸易中心。 1.3标段名称:射阳农水集团渔业发展有限公司“黄沙港海岸城大酒店与黄沙港水产品交易市场”工程总承包项目。 1.4项目地点:射阳县黄沙港镇海堤路东侧。 1.5项目用地规模:该项目规划用地约11.33公顷。 1.6招标工程建筑规模:合计约54580平方米。 (1)黄沙港海岸城大酒店建筑面积:约16882平方米。 (2)黄沙港水产品交易市场建筑面积:约37698平方米。 1)3#楼(水手之家):4707平方米 2)4#楼(美食渔档):4707平方米 3)5#楼(水手之家):4707平方米 4)6#楼(交易市场):4707平方米 5)7#楼(水手之家):4707平方米 6)8#楼(交易市场):4707平方米 7)9#楼(休闲中心):9456平方米 说明:上述相关数据仅供投标人参考,中标人不得以上述相关数据不准确而提出任何费用要求。 1.7建筑层次 (1)黄沙港海岸城大酒店建筑层次:地上十四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49.98米。 (2)黄沙港水产品交易市场建筑层次:其中3#、4#、5#、6#、7#、8#为三层;9#为六层。 1.8工程总承包项目内容、范围、功能、标准、质量、安全 (1)项目内容:根据招标人委托的专业检测、评估机构的检测、鉴定结果及现行相关规范对原建筑框架结构进行加固设计与施工,并按本招标立项及招标文件明确的项目功能进行装修装饰(含暖通、智能化、消防、景观等)等相关设计、采购、施工。 1)设计 黄沙港海岸城大酒店与黄沙港水产品交易市场项目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必须的初步设计、全部施工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图审、相关专家评审、工程测量、各类评价报告编制、报批等)。全部设计【含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获得招标人批准和同意,但不得为降低工程造价而降低原方案设计及建设标准、相关技术标准,也不因获得招标人同意而排除中标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 2)采购(全部工程设备、工程材料及工程施工所需)。 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表述) ①黄沙港海岸城大酒店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酒店原建筑的加固工程、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酒店室内软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灯、窗帘、沙发、家俱、家电、地毯、墙饰及工艺美术品)、酒店幕墙工程、电梯安装工程、酒店暖通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室内给排水与电气安装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工程、景观工程(配套道路、场地、绿化、水景、景观小品、景观灯、围墙、标牌标识、各类小品等)、亮化与室外泛光照明工程、项目所必须的接、供配电工程、项目所需的通讯接入工程、有线电视接入工程、自来水接入工程、厨房设备安装工程、酒店洗衣房设备安装工程、污水排放工程、雨水排放工程】等。 ②美食渔档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原建筑的加固工程、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幕墙工程、室内给排水与电气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标牌标识、亮化与室外泛光照明工程等。 ③交易市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原建筑的加固工程、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幕墙工程、室内给排水与电气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标牌标识、亮化与室外泛光照明工程等。 ④水手之家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原建筑的加固工程、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室内软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灯、窗帘、沙发、家俱、家电、地毯、墙饰及工艺美术品)、幕墙工程、电梯安装工程、空调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室内给排水与电气安装工程、标牌标识、亮化与室外泛光照明工程等。 ⑤休闲中心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原建筑的加固工程、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幕墙工程、消防工程、亮化与室外泛光照明工程等。 ⑥全部水产品交易市场(除大酒店以外的全部工程)的室外综合管网工程、景观工程(配套道路、场地、绿化、景观小品、景观灯、围墙、标牌标识、各类小品等)、项目所必须的接、供配电工程、项目所需的通讯接入工程、有线电视接入工程、自来水接入工程、污水排放工程、雨水排放工程】等。 4)不少于6个月的设备试运行、配合招标人完成酒店四星级评定并取得四星级标识工作等。 5)工程缺陷责任期、质保期、售后服务期相关工作。 6)为招标人培训相关设备操作与维修业务人员。 (2)项目范围:本次招标项目范围包括立项范围中的黄沙港海岸城大酒店、黄沙港水产品交易市场项目内容【不含10#(现代渔业服务中心)、11#(创客中心)、13#(海鲜大卖场)】所有设计、采购、施工及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工作内容。本项目立项范围中的水产品交易市场周边加冰、加水、码头岸线等业态,相关渔业物资供应设施、附属配套设施、现代化渔港码头建设等为二期项目,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中的项目规划方案平面图。 (3)项目功能:酒店、酒店式公寓(水手之家)、美食渔档、水产品交易、洗浴(休闲中心)。 (4)建设标准 1)黄沙港海岸城大酒店建设标准:四星级。 2)黄沙港水产品交易市场(除大酒店以外的全部工程内容)建设标准:达国内一流同类项目建设、装修、功能档次。 (5)工程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品质与标准达到或超过招标人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相关设计成果按行业管理规定通过图审机构审查,有效指导工程施工与设备安装施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合格”标准。招标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备、材料品质与标准达到或超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中提出的技术要求(包括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6)工程质量目标:确保市级优质工程,力争省级优质工程。 (7)安全目标:全部建设期间无安全责任事故,项目施工现场管理达省级文明工地标准。 1.9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24900万元(其中包含有设计费415万元,工程总承包风险金830万元)。 1.10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方式。 1.11资金来源:招标人多渠道筹集。 1.12工期要求: (1)总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 施工工期为300日历天。 (2)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12月2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2月2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12月20日。 (3)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确保按规定的节点工期完成所有工作内容,确保工程按期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1.13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等级条件。 (1)工程设计资质等级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等级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说明: (1)若不同时具有上述(1)条、(2)条条件,可由分别具有(1)条、(2)条条件的签订联合投标协议,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2)若是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2)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明确联合体双方(招投标阶段、合同履行阶段)各自责任、权利、义务。 3)由联合体牵头方办理投标报名、领取(或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或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派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领取中标通知书、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履约担保、办理农民工工资、工程进度款支取手续。 4)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5)不符合上述条件与要求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3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是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是联合体牵头方正式员工),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符合下列类似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条件之一。 1)自2017年9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具有担任“单项合同价1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包括住宅、商住、公寓、工业厂房、仓储、农业建筑、轨道交通、单独的幕墙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总承包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2)自2017年9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具有担任“单项合同施工造价13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不包括住宅、商住、公寓、工业厂房、仓储、农业建筑、轨道交通、单独的幕墙工程)装修装饰工程设计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 3)自2017年9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具有担任“单项合同施工造价13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不包括住宅、商住、公寓、工业厂房、仓储、农业建筑、轨道交通、单独的幕墙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 说明: 1)装修装饰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凭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具有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四方公章的)竣工验收证明确认。 2)装修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凭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具有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四方公章的)竣工验收证明确认。 3)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凭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四方公章的)竣工验收证明确认。 4)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凭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姓名确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不止一个的,以排名第一的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或变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变更有效材料及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有关规定判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未提供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变更有效材料的,不作为本招标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的一项或两项缺少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姓名的,以另一项或两项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缺少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姓名的,不作为本招标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 5)上述工程业绩的真实性凭合同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凭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凭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或凭提供的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确认。 6)合同中缺少业绩相关指标表述的,凭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指标认定。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中的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认定。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中均缺少指标的,不作为本招标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 7)若业绩或业绩材料或业绩内容被投诉,以招标人调查取证时获取的“业绩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存档资料”判定。 8)非投标人业绩,不作为本招标项目拟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 说明:投标人不得将未竣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设计项目作为类似工程业绩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2.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6)投标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7)投标申请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8)投标申请人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9)因欠薪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限制其在射阳县境内投标。 2.5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6其他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指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4)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即可)。 (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相关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4)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7)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① 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② 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说明:若中标人不具有其中的加固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安装等专业工程施工资格条件和能力,应将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与能力的分包人实施。 2.7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3、费用支付办法 3.1设计费用支付办法 (1)设计费包含在本项目的合同总价之中。 (2)设计费包含在工程款中随工程款同比例、同进度支付,并在中标人完成两年工程质保相关工作后结清。 3.2工程款支付办法 (1)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 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农民工工资必须进行专户管理,并在完成有关审批程序后,发放至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因此,本项工程的工程款分两部分支付,一是(农民工工资部分)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二是(农民工工资以外的部分)汇入承包人基本账户。 1)中标人进场施工,付中标价的7%工程款(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招标人确保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足额资金用于中标人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若中标人未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引起的矛盾与纠纷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3)全部工程竣工交付验收前,付至中标价的20%工程款(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包括以前汇入)。 (2)工程预付款支付办法 1)进场施工人数达200人及以上,付中标总价的10%作工程预付款。 2)须中标人提供基本户开户行提供的工程预付款担保。 (3)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 ●酒店部分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 1)加固工程完成,经验收合格,付其中标价的30%工程款。 2)外墙装饰(含幕墙)、窗工程基本完成,付其中标价的35%工程款。 3)室内地面工程基本完成,付其中标价的30%工程款。 4)室内墙面(不含饰面材料施工)、顶面(含顶上桥架、管线,不含饰面材料施工)工程基本完成,付其中标价的30%工程款。 5)水、电、卫安装工程基本完成,付其中标价的30%工程款。 6)空调、暖通工程设备、材料进场,经招标人组织初步验收合格,付空调、暖通工程中标价的50%工程款。 7)电子与智能化各系统工程设备、材料进场,经招标人组织初步验收合格,付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各系统中标价的50%工程款。 8)酒店室内软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灯、窗帘、沙发、固定家俱、地毯、墙饰及工艺美术品、客房家电)完成,经验收合格,付其中标价的40%工程款。 9)酒店室内移动家俱(包括但不限于接待大厅、其他厅、廊、吧、客房、各大小会议室、各大小餐厅)全部进场,经验收合格,付其中标价的40%工程款。 10)电梯设备、材料进场,经招标人组织初步验收合格,付电梯安装工程中标价的50%工程款。 11)厨房、洗衣房设备全部进场,经招标人组织初步验收合格,付厨房、洗衣房设备安装工程中标价的50%工程款。 12)室外综合管网工程、景观工程(配套道路、场地、绿化、水景、景观小品、景观灯、围墙、导视牌等)、室外泛光照明工程完成,付其中标价的30%工程款。 13)全部工程完成,经验收合格,并满足全部设备试运行条件、酒店试运营条件,付至酒店部分中标总价的70%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预付款、工程进度款)。 1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完成第一年工程质保、工程缺陷、售后服务各项工作,按工程审计审定价,付至酒店部分中标总价的90%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预付款、工程进度款)。 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完成第二年工程质保、工程缺陷、售后服务各项工作,按工程审计审定价,付至酒店部分中标总价的99.5%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预付款、工程进度款)。 16)余0.5%作屋面防水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并完成质保期各项服务工作结清。 ●水产品交易市场(含水手之家、美食渔档、交易市场、休闲中心)部分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 1)加固工程完成,经验收合格,付其中标价的30%工程款。 2)外墙装饰(含幕墙)、窗工程基本完成,付其中标价的价30%工程款。 3)室内地面工程基本完成,付其中标价的30%工程款。 4)室内墙面(不含饰面材料施工)、顶面(含顶上桥架、管线,不含饰面材料施工)工程基本完成,付其中标价的30%工程款。 5)水、电、卫安装工程基本完成,付其中标价的30%工程款。 6)空调、暖通工程设备、材料进场,经招标人组织初步验收合格,付空调、暖通工程中标价的50%工程款。 7)电子与智能化各系统工程设备、材料进场,经招标人组织初步验收合格,付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各系统中标价的50%工程款。 8)水手之家室内软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灯、窗帘、固定家俱、墙饰及工艺美术品、家电)完成,经验收合格,付其中标价的40%工程款。 9)移动家俱(包括但不限于各大小会议室、各大小办公室、接待厅、浴室等)全部进场,经验收合格,付其中标价的40%工程款。 10)电梯设备、材料进场,经招标人组织初步验收合格,付电梯安装工程中标价的50%工程款。 11)室外综合管网工程、景观工程(配套道路、场地、绿化、水景、景观小品、景观灯、围墙、导视牌等)、室外泛光照明工程完成,付其中标价的30%工程款。 12)全部工程完成,经验收合格,并满足全部设备试运行条件、酒店试运营条件,付至水产品交易市场中标总价的70%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 1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完成第一年工程质保、工程缺陷、售后服务各项工作,按工程审计审定价,付至水产品交易市场中标总价的90%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 1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完成第二年工程质保、工程缺陷、售后服务各项工作,按工程审计审定价,付至水产品交易市场中标总价的99%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 15)余1%作屋面防水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并完成质保期各项服务工作结清。 说明:不因上述付款顺序影响实际施工顺序。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80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5、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6.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评标法评标、定标。 6.2评标委员会以百分制方式,分别对(一阶段评审的设计文件标)和(二阶段评审的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等方面进行量化计分。评标委员会将进入二阶段评审投标人的一阶段评分与二阶段评分汇总,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如果出现总得分相同时,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序靠前;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时,报价得分高者排序靠前)。各项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3第一评审阶段先开设计文件标,并先对设计文件标、资格后审材料进行评审。在资格后审合格、设计文件标评审合格(得分12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得分汇总排名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资格后审合格、设计文件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合格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若出现第一阶段评分相同时,依次按下列约定执行。 (1)得分并列第一名的达5名或超过5名的,得分并列第一名的全数入围,得分第二名及其他不得入围。 (2)得分并列第一不足5名时:得分第一(或并列第一)名和得分第二(或并列第二)名累计达5名或超过5名的,得分第一(或并列第一)名和得分第二(或并列第二)名的全数入围。得分第三名及其他不得入围。 (3)得分并列第一和得分第二不足5名时:得分第一(或并列第一)名、得分第二(或并列第二)名、得分第三(或并列第三)名累计达5名或超过5名的,得分第一(或并列第一)名、得分第二(或并列第二)名、得分第三(或并列第三)名的全数入围。得分第四名及其他不得入围。 (4)得分并列第一、得分第二、得分第三不足5名时:得分第一(或并列第一)名、得分第二(或并列第二)名、得分第三(或并列第三)名、得分第四(或并列第四)名累计达5名或超过5名的,得分第一(或并列第一)名、得分第二(或并列第二)名、得分第三(或并列第三)名、得分第四(或并列第四)名的全数入围。得分第五名及其他不得入围。 6.4一阶段评标 设计文件(指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设计任务书、相关技术条件基础上进行的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评审计分办法(基本分12分,满分20分) (1)设计说明书(2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加固、装修装饰、暖通、消防等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总平面设计(2分)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2)在原项目基础、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上进行的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的局部布局调整,使其满足使用功能、规划、招标人相关要求。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3)专业工程设计文件(4分) 1)其中的加固、装修、装饰、消防、电子与智能化、幕墙、室内软装、环境、酒店厨房及厨具、室外综合管网、接配电及相关功能专业工程设计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工程设计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 4)与建筑的协调性。 (4)建筑设计(2分) 1)在原建筑基础上的修改、补充、完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5)结构与加固设计(2分) 1)结构与加固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检测鉴定报告、设计任务书相关要求。 2)结构与加固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6)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每项专业工程1分,合计4分)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7)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1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8)绿色建筑设计(1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9)经济分析(1分) 1)计价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说明: 1)投标人的方案深化设计及其初步设计不得降低“招标人、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设计任务书、相关技术条件”的设计标准、档次。 2)不因经济分析内容中包含有计价文件而影响商务标文件中有关投标报价文件的编制和完整,经济分析内容中的计价文件与商务标文件中有关投标报价文件内容不得相互矛盾。经济分析内容(含其中的计价文件)不得直接或间接泄露投标人身份。 (10)设计深度(1分) 1)设计深度应符合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相关要求,还应满足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2.7条要求编制投标报价文件”深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说明: (1)除设计深度评分项外,其它评分项最低打分不低于设定分值的60%。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评分项或缺项的按0分处理。 (2)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为评委各评分点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评分评委达7人及以上,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算术平均)。 6.5二阶段评标 工程总承包报价(68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6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4%、4.5%、5%、5.5%),具体下浮数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四个数字中的一个确定)后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66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合理性(2 分)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深化方案方案设计、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约定。 说明: 1)工程总承包报价合理性得分取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若评分评委达7人及以上,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算术平均)。 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6.6二阶段评标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采购管理方案(2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2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说明: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或每减少10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取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若评分评委达7人及以上,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算术平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6.7项目管理机构(2分)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情况及取得的专业类别、技术职称级别、岗位证书、执业资格、工作经历【包括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17年9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的)担任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是否获得过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或获得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参建内容为装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条件基础上,是否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等】等。 (2)上述“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价格达1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项目。 (3)上述奖项及其工程内容凭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确认,缺少相关材料、内容的,不作为评委评分依据。 (4)评标委员会在对“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时,项目管理机构组成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项目管理机构”评分不低于0.5分。在此基础上,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上述奖项经历的,“项目管理机构”评分不低于1.0分。若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上述奖项经历,并在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条件基础上,同时具备并提供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的,“项目管理机构”评分不低于1.5分。“项目管理机构”总分不超过2.0分。 (5)将评委评分算术平均求得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得分(若评分评委达7人及以上,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算术平均)。 (6)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保证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附件“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规定配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经济补偿 招标人将给予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设计文件的未中标人各1万元经济补偿。 8、合同价格形式 8.1中标人应确保全部设计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标准,施工图能够有效指导工程施工。 8.2在招标人招标文件提供的相关技术文件基础上进行的所有设计,不得降低设计标准。 8.3采用固定总价(投标总价)合同(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形外,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8.4工程设计费用415万元(含税)、工程总承包风险金830万元【承包人承包并实施本项目过程中所有风险费用(含税)】包含在投标总价之中,投标报价时均单列项目,不得增加或减少。若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考虑的设计费、风险金相对于本项目全部设计和风险有不足,应将不足部分充分考虑在投标报价之中(不足部分不单列项目)。 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决算报县审计局审计,按审计审定价作为本项目工程的最终支付依据。 9、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9.1 招标公告发布: (1)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2)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6日。 9.2招标文件发售(已完成网上注册的投标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 (1)发售时间:2020年11月2日8:00时—2020年11月6日18:00 时。 (2)发售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4)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9.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5.00元(潜在投标人应按盐交易中心[2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网上支付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支付流程交纳)。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1、其它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参加开标并完成开标有关程序。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射阳农水集团渔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解放东路与兴阳路交叉口东南侧(水利大厦6楼) 联系人:周洪虎 联系电话:0515-6803 5900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蒋守如 联系电话:13905114199 0515-823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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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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