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3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供电系统(含接触网)施工安装项目SRT6-...,所属区域:江苏-苏州,所属行业分类:轨道交通,招标代理:江苏省招标中心,采购业主: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0501030400084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5010304000842 | 项目名称 | 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05010304000842040003; | 标段名称 | 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供电系统(含接触网)施工安装项目SRT6-11-4标;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12月3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1月14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公告信息 |
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供电系统(含接触网)施工安装项目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供电系统(含接触网)施工安装项目 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8]11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融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SRT6-11-4/5/6(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 2.2建设规模:6号线线路全长36.12km。 2.3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6月30日,竣工日期:2024年5月28日。 2.4标段划分:
2.5其他: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3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5年12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以下业绩中任一项:1)具有铁路电气化施工总承包业绩; 2)具有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须含牵降变及接触网系统)总承包工程的业绩; 3)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供电系统中牵降变系统及接触网总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或交工验收证明)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财务要求:/ 。 3.5信誉要求:/ 。 3.6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或《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苏住建规【2011】1号、苏建设规【2009】1号文件规定执行)。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企业参与投标。 9.《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与投标资格联动管理办法》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注: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目前没有施工单位出现因上述文件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预审合格多于9家(含9家)时由招标人选择9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9时30分至2021年1月6日17 时 30 分;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4日9时30分。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项目概况 6号线为西北-东南方向的对角线,连接高新区、古城区和工业园区,强化了金鸡湖东西两岸之间的联系,并加强了对古城的服务,是城市东西向穿越古城及金鸡湖的重要客流通道,同时也是城际客流的重要集散线路。 6号线工程(苏州新区站~新庆路)线路全长36.12km,全部为地下线,设31座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11座,平均站间距1.20km;最大站间距4.342km,为李公堤西站至中塘公园站区间;最小站间距0.757m,为江星路站至苏锦站区间。远期向东延伸至甪直后线路全长44km,设站36座。采用6节编组的B型车,最高速度为80km/h。 6号线工程设一段一场,车辆段选址于高新区浒墅关镇,位于沪宁城际铁路、浒扬路、牌楼路以及浒清路包夹的地块内,该选址内合建3、6号线车辆段,总用地面积约36.98公顷,其中3号线已征面积约31.48公顷,6号线新征用地约5.5公顷。停车场选址于园区桑田岛,位于四纵河围绕的地块内,用地面积约13.35公顷(含主变)。 6号线工程设置主变电所3座,分别为通园路主变电所和新建的金业街主变电所、桑田岛主变电所,其中通园路主变电所为3、5、6号线共享主变电所,金业街主变电所和桑田岛主变电所为6、8号线共享主变电所。 6号线与2号线和3号线设置联络线,6号线与2号线在桑田岛停车场场内联络,6号线与3号线在浒墅关车辆段段内联络。 (二)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三)根据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招标人在招标活动结束后将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失信行为上报监管部门。 (四)每个标段,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招标失败,重新招标;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为3~8家,招标人将重发公告;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含9家)时,按照苏住建建(2019)50号文相关规定,由招标人从中选择9家合格的申请人入围。 (五)本项目同一投标人最多允许报名3个标段,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优先中报价高的标段。 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取消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六)本项目与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供电系统施工安装项目(SURT1-11-7/8/9标)同步招标,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所有投标人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优先中开评标时间早的标段。 (七)重要告知: 2)类似业绩(包括资格审查业绩、定量评审的业绩及奖项)将采取网上预公示的模式,各投标单位应先登录投标人业绩库进行维护录入,完成之后业绩将发布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信息-建设工程-轨交招标项目业绩公示栏,各单位应对自行录入公示业绩的真实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负责,具体操作过程请查看附件操作手册《“参与轨道交通项目投标”业绩公示操作指南》(http://www.szzyjy.com.cn:8086/ztzl/028001/20190917/751c997a-fe8a-4358-a4f0-bbb7c01c9342.html)。 3)请投标人尽早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完成业绩(含奖项)录入及公示,业绩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以递交资审文件截止时间进行反推)。因未按规定提前公示而引起的资格预审不合格等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自行录入的业绩(含奖项)一经公示,不得自行删除、修改、撤回,请投标人谨慎录入公示业绩内容,确保相关信息、附件全面真实有效、并能反映公告资格条件及定量评审的所有内容。若已公示的业绩需新增相关证明材料,请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提交书面申请【格式自拟,列明需增加或修改的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后彩色扫描发至公告中招标代理邮箱】进行增录。 5)投标人公示的业绩(含奖项)如存在弄虚作假,相关情况将报建设主管部门认定,采用弄虚作假业绩进行投标的项目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可能承担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弄虚作假的责任]予以处罚的风险。 6)投标人制作资格预审文件时,类似工程业绩(含奖项)必须从企业业绩库中选择(已预公示满72小时的),业绩认定以此为准。自行上传的或未经公示的业绩资审时不予认可。资格审查所涉及业绩的相关资料应全部放入资审文件“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其附件中;定量评审所涉及业绩(含奖项)应全部放入资审文件“其他资料”之“定量评审业绩汇总表”(汇总表中所填报的业绩及奖项必须是已经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预公示满72小时的,否则不予认可。业绩及奖项等证明材料扫描件须与网上预公示的材料一致,不一致的,以资审文件中已预公示满72小时的资料作为定量评审的依据。)。因未按规定提前预公示或放于其它位置而引起的资格预审不合格或定量评审不得分等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企业注册问题、注册后完善信息问题、登录问题、CA相关问题等参见《常见问题及解答汇总》(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6f95c51f-7d81-4673-a454-e8eb9a4b64eb&categoryNum=006003)。 8)资审文件、答疑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等问题请参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af4d8873-7144-43a4-8d4e-bb47c6e54aa0&categoryNum=020002) 9.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入围选择方法: 1.评选方式:集体议事法(票选法),招标人依据定性+定量评审选择9家入围单位。 2.评审因素(定性+定量评审方法): 第一步:定量评选。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大于9家(含)小于等于12家时,全部入围投标申请人候选(投标申请人定性选择);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等于13家时,按定量评审的得分由低到高淘汰1家;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大于14(含)家小于17家时,按定量评审的得分由低到高淘汰2家;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大于17家(含)小于22家时,按定量评审的得分由低到高淘汰3家;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22家及以上时,按定量评审的得分由低到高淘汰4家。未淘汰单位全部入围投标申请人候选,进入第二轮定性评选。 如因排名并列导致应淘汰家数超过规定数量,则该并列排名次位的所有单位全部进入定性评选,仅淘汰该名次后其他申请人(如有)。(例如:资审合格申请人为22家按规定淘汰4家,但因第18名并列两个、紧随其后的第20名也并列两个、最后一名为第22名,则第18名并列两个不再淘汰均进入定性评选,仅淘汰其后的3个。) 定量评审因素: A:投标人业绩(60分) 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自2015年12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不含港、澳、台)供电系统安装工程业绩(须含牵降变及接触网),有一项得20分,满分60分。(需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验收证明),如以上材料中无法体现的,可提供业主证明加以佐证) B:投标人类似业绩获奖情况(10分) 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投标人具有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不含港、澳、台)供电系统安装工程业绩(须含牵降变及接触网))如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类奖项(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有一项得10分,满分10分。奖项有效期国家级为3年,以首次公告起始日进行反推。(需提供合同及获奖证书(或发文),如以上材料中无法体现的,可提供业主证明加以佐证) 第二步:根据定量评选结果,资格审查评选小组对进入第二步评选的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采用集体议事法(票选法),参考以下定性评选因素确定9家资格预审入围单位名单。 定性评选因素:投标单位在以往线路中同类项目的参建履约情况(特别是苏州轨道交通的业绩、考核及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情况、产品投入使用情况等,以及各单位的综合信用情况(包括在以往项目中的投标行为、恶意投诉、项目结算拖拉等)作为评选因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zzyjy.com.cn:8086/”、苏州轨道交通网“http://www.sz-mtr.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 联系人:郑俊 电话:0512-69899999-9166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210室 联系人:张哲、周尤华 传真:0512-68781883 电话:0512-68781883 E-Mail:1169473186@qq.com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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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供电系统(含接触网)施工安装项目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供电系统(含接触网)施工安装项目 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8]11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融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SRT6-11-4/5/6(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 2.2建设规模:6号线线路全长36.12km。 2.3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6月30日,竣工日期:2024年5月28日。 2.4标段划分:
2.5其他: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3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5年12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以下业绩中任一项:1)具有铁路电气化施工总承包业绩; 2)具有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须含牵降变及接触网系统)总承包工程的业绩; 3)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供电系统中牵降变系统及接触网总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或交工验收证明)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财务要求:/ 。 3.5信誉要求:/ 。 3.6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或《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苏住建规【2011】1号、苏建设规【2009】1号文件规定执行)。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企业参与投标。 9.《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与投标资格联动管理办法》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注: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目前没有施工单位出现因上述文件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预审合格多于9家(含9家)时由招标人选择9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9时30分至2021年1月6日17 时 30 分;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4日9时30分。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项目概况 6号线为西北-东南方向的对角线,连接高新区、古城区和工业园区,强化了金鸡湖东西两岸之间的联系,并加强了对古城的服务,是城市东西向穿越古城及金鸡湖的重要客流通道,同时也是城际客流的重要集散线路。 6号线工程(苏州新区站~新庆路)线路全长36.12km,全部为地下线,设31座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11座,平均站间距1.20km;最大站间距4.342km,为李公堤西站至中塘公园站区间;最小站间距0.757m,为江星路站至苏锦站区间。远期向东延伸至甪直后线路全长44km,设站36座。采用6节编组的B型车,最高速度为80km/h。 6号线工程设一段一场,车辆段选址于高新区浒墅关镇,位于沪宁城际铁路、浒扬路、牌楼路以及浒清路包夹的地块内,该选址内合建3、6号线车辆段,总用地面积约36.98公顷,其中3号线已征面积约31.48公顷,6号线新征用地约5.5公顷。停车场选址于园区桑田岛,位于四纵河围绕的地块内,用地面积约13.35公顷(含主变)。 6号线工程设置主变电所3座,分别为通园路主变电所和新建的金业街主变电所、桑田岛主变电所,其中通园路主变电所为3、5、6号线共享主变电所,金业街主变电所和桑田岛主变电所为6、8号线共享主变电所。 6号线与2号线和3号线设置联络线,6号线与2号线在桑田岛停车场场内联络,6号线与3号线在浒墅关车辆段段内联络。 (二)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三)根据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招标人在招标活动结束后将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失信行为上报监管部门。 (四)每个标段,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招标失败,重新招标;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为3~8家,招标人将重发公告;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含9家)时,按照苏住建建(2019)50号文相关规定,由招标人从中选择9家合格的申请人入围。 (五)本项目同一投标人最多允许报名3个标段,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优先中报价高的标段。 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取消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六)本项目与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供电系统施工安装项目(SURT1-11-7/8/9标)同步招标,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所有投标人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优先中开评标时间早的标段。 (七)重要告知: 2)类似业绩(包括资格审查业绩、定量评审的业绩及奖项)将采取网上预公示的模式,各投标单位应先登录投标人业绩库进行维护录入,完成之后业绩将发布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信息-建设工程-轨交招标项目业绩公示栏,各单位应对自行录入公示业绩的真实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负责,具体操作过程请查看附件操作手册《“参与轨道交通项目投标”业绩公示操作指南》(http://www.szzyjy.com.cn:8086/ztzl/028001/20190917/751c997a-fe8a-4358-a4f0-bbb7c01c9342.html)。 3)请投标人尽早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完成业绩(含奖项)录入及公示,业绩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以递交资审文件截止时间进行反推)。因未按规定提前公示而引起的资格预审不合格等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自行录入的业绩(含奖项)一经公示,不得自行删除、修改、撤回,请投标人谨慎录入公示业绩内容,确保相关信息、附件全面真实有效、并能反映公告资格条件及定量评审的所有内容。若已公示的业绩需新增相关证明材料,请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提交书面申请【格式自拟,列明需增加或修改的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后彩色扫描发至公告中招标代理邮箱】进行增录。 5)投标人公示的业绩(含奖项)如存在弄虚作假,相关情况将报建设主管部门认定,采用弄虚作假业绩进行投标的项目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可能承担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弄虚作假的责任]予以处罚的风险。 6)投标人制作资格预审文件时,类似工程业绩(含奖项)必须从企业业绩库中选择(已预公示满72小时的),业绩认定以此为准。自行上传的或未经公示的业绩资审时不予认可。资格审查所涉及业绩的相关资料应全部放入资审文件“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其附件中;定量评审所涉及业绩(含奖项)应全部放入资审文件“其他资料”之“定量评审业绩汇总表”(汇总表中所填报的业绩及奖项必须是已经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预公示满72小时的,否则不予认可。业绩及奖项等证明材料扫描件须与网上预公示的材料一致,不一致的,以资审文件中已预公示满72小时的资料作为定量评审的依据。)。因未按规定提前预公示或放于其它位置而引起的资格预审不合格或定量评审不得分等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企业注册问题、注册后完善信息问题、登录问题、CA相关问题等参见《常见问题及解答汇总》(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6f95c51f-7d81-4673-a454-e8eb9a4b64eb&categoryNum=006003)。 8)资审文件、答疑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等问题请参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af4d8873-7144-43a4-8d4e-bb47c6e54aa0&categoryNum=020002) 9.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入围选择方法: 1.评选方式:集体议事法(票选法),招标人依据定性+定量评审选择9家入围单位。 2.评审因素(定性+定量评审方法): 第一步:定量评选。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大于9家(含)小于等于12家时,全部入围投标申请人候选(投标申请人定性选择);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等于13家时,按定量评审的得分由低到高淘汰1家;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大于14(含)家小于17家时,按定量评审的得分由低到高淘汰2家;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大于17家(含)小于22家时,按定量评审的得分由低到高淘汰3家;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22家及以上时,按定量评审的得分由低到高淘汰4家。未淘汰单位全部入围投标申请人候选,进入第二轮定性评选。 如因排名并列导致应淘汰家数超过规定数量,则该并列排名次位的所有单位全部进入定性评选,仅淘汰该名次后其他申请人(如有)。(例如:资审合格申请人为22家按规定淘汰4家,但因第18名并列两个、紧随其后的第20名也并列两个、最后一名为第22名,则第18名并列两个不再淘汰均进入定性评选,仅淘汰其后的3个。) 定量评审因素: A:投标人业绩(60分) 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自2015年12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不含港、澳、台)供电系统安装工程业绩(须含牵降变及接触网),有一项得20分,满分60分。(需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验收证明),如以上材料中无法体现的,可提供业主证明加以佐证) B:投标人类似业绩获奖情况(10分) 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投标人具有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不含港、澳、台)供电系统安装工程业绩(须含牵降变及接触网))如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类奖项(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有一项得10分,满分10分。奖项有效期国家级为3年,以首次公告起始日进行反推。(需提供合同及获奖证书(或发文),如以上材料中无法体现的,可提供业主证明加以佐证) 第二步:根据定量评选结果,资格审查评选小组对进入第二步评选的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采用集体议事法(票选法),参考以下定性评选因素确定9家资格预审入围单位名单。 定性评选因素:投标单位在以往线路中同类项目的参建履约情况(特别是苏州轨道交通的业绩、考核及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情况、产品投入使用情况等,以及各单位的综合信用情况(包括在以往项目中的投标行为、恶意投诉、项目结算拖拉等)作为评选因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zzyjy.com.cn:8086/”、苏州轨道交通网“http://www.sz-mtr.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 联系人:郑俊 电话:0512-69899999-9166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210室 联系人:张哲、周尤华 传真:0512-68781883 电话:0512-68781883 E-Mail:1169473186@qq.com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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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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