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浙江长兴建恒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29,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杭州长兴县水口乡全域旅游集聚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合溪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金沙涧外岗段)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杭州,所属行业分类:基础设施,招标代理: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浙江长兴建恒建设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县水口乡全域旅游集聚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合溪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金沙涧外岗段),已经长水发【2019】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出资比例100%,业主为长兴县水口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长兴建恒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长兴县水口乡全域旅游集聚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合溪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金沙涧外岗段),工程整治范围为金沙涧、外岗涧水毁段及配合水口乡全域旅游建设对小流域整治提升。本工程河道整治提升总长4.99km,包括金沙涧整治河道0.84km,外岗涧整治河道4.15km。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M10浆砌块石挡墙护岸7.28km,新建生态护岸0.69km,护脚0.17km,新建堰坝1座,新建消力池1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本工程概算投资约2000万元,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jcx.gov.cn:8081)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免费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先点击“网上支付”(无需支付),再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2、本项目不允许非注册用户投标。
3、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申请和CA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2月23日9:00时。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交易平台拒收。
注:送达投标文件的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一楼入口进入,需佩戴口罩,经测温、登记后进入交易中心,疫情期间未遵守上述要求,将被追究责任或列为不良行为。
五、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长兴建恒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兴国商务楼1号楼11楼
联系人: 吴工
电话: 0572- 6298170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中央大道2777号格兰国际广场A座2001室
联系人:徐工、吴工
电话:0572-6778801/18658638656 ,18367270999
2021年1月28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1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3、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注1】。 |
2 |
应未被长兴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3 |
其他要求: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 |
2 |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长兴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
4 |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
5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 |
6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
7 |
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
三 |
其它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有任命文件,其他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能体现职务信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 |
2 |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公示内容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中对该人员的要求,外地进浙施工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
3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近三个月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
4 |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
以上业绩资料的扫描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