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广州白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4-1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广州美丽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人暨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广州-白云区,所属行业分类:基础设施,招标代理: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广州白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美丽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人暨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美丽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4-440111-04-01-801168)备案实施,招标人为广州白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暨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由中标人负责承担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移交等工作。
一、项目名称:美丽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人暨EPC工程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白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020-86576520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13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麦工、肖工 联系电话:020-31217392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17号206房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监管电话:020-8621254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西至广从快速路、东至京珠高速、南至钟港大道。
四、项目概况及规模:
美丽健康产业园定位为华南时尚美都,是广州美丽健康产业制造引擎,位于广深港澳科创走廊东西段交汇处,地处白云区钟落潭镇,园区西至广从快速路,东至京珠高速,南至钟港大道,规划用地7.2 平方公里(约10850 亩),建设用地均为区收储用地。
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引入有实力、有资质、有经验的社会资本作为投资合作方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人,与招标人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实施美丽健康产业园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本次招标范围内项目将结合实际情况分期实施。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13965.2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总额约为291185.23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27372.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37341.65万元,预备费约26471.38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及其配套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含防护绿地、生态湿地和河涌绿地)等,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建设方案为准。
1、市政道路及其配套工程:拟新建及改造道路共34 条,道路规划宽度为6~60m,总长约27.2 公里(暂估地下管线探测总长度超20km),包含2 条主干路、9 条次干路及23 条支路。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含海绵城市)、交通工程、电气工程(含照明工程、电力电缆工程、通信工程)、道路绿化工程等。
2、景观绿化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包含,健康城片区与良田片区,规划设计类型主要有:滨河绿地与公共广场。总面积约50.55万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项目编号:【JG2021-1246 】
2、标段划分:本工程设 1 个标段。
3、招标内容:美丽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人暨EPC工程总承包在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后,中标人与招标人(或其指定实施机构)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独立法人),由中标人具体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实施(勘察、设计、施工等)、移交等。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按照协议的约定移交给招标人或其指定的相关机构。
3.1 在合作期限及合作区域内,中标人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实施(勘察、设计、施工等)、移交等。具体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3.1.1投资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与招标人共同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1 亿元人民币。招标人出资5%,即500万元;中标社会资本出资95%,即9500万元。由项目公司负责组织项目从立项、报批报建、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移交和决算的项目建设工作。
(2)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包括应承担本项目建设的相关成本和费用、工程前期及其他服务类项目费用等所需资金筹集及支付。中标社会资本应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相关支持,保障满足建设开发计划的资金需求,招标人不提供任何增信措施,并不对项目公司融资事项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1.2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施工阶段勘察(超前钻)]、工程测量、管线探测、物探测量、拨地定桩、建筑放线和竣工测绘以及施工前施工场地地形测量,基坑土方开挖、护壁、降水工程、基础处理等该项目涉及的全部岩土工程设计工作(若有)及后续相关服务;
3.1.3设计工作,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修正;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管线综合规划。
(2)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隧道、桥梁、给排水、交通、电气、道路绿化、景观绿化、水系、安装、基坑支护、溶洞等不良地质处理、土石方(综合平衡)、弱电智能化、节能、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等相关专业设计以及市政管网预留地块接口的设计工作),各专业竣工图编制服务(资料满足验收通过)。
(3)配合开展前期报建报批、方案审查、专业报建、设计图纸评审、预算编制、概预算评审、招标、施工图审查及备案(含节能)和配合完成工程验收等。
(4)申请施工用水、施工用电,以及外水、外电、燃气管道(如有)的设计报批和出图;土壤修复工程的设计报批和出图(如有)。
(5)提供现场服务及专人驻场服务(至少2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对本工程项目的全面协调管理。
3.1.4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全部施工(包括前期施工准备、后期各专业竣工图编制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最终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发包人过程中书面通知的为准;
3.1.5本项目的投资范围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项目投资任务,对约定的投资任务全面负责;其他要求(如按合同条款完成移交等)。
3.2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条款要求,满足项目所在地的规划要求、建设要求,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3其它工作:合同约定的其它工作。
4、质量要求:合格。
5、安全文明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与文明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1年 4 月17 日 00 时00 分至2021年 5月10 日10 时3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2021年 5月10 日09 时30 分至2021年 5月10 日10 时30 分。
3、开标时间:2021年 5月10 日10 时30 分。
注:本项目截标的同时开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4、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指定开标室,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 投标人须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① 投标登记申请表,本项资料一式两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五。
②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本项资料一式两份。
③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详见附件三);本项资料一式两份。
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2)投标担保:5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登记手续后)完成缴纳,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未按第八条第2点要求递交资料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拟投标登记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失去投标机会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任务的各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4.1、4.2、4.3和4.4点能力及资质:
4.1 投融资能力:
4.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牵头人)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2017-2019 年三年的净利润为正值(需提供2017-2019年三年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申请人因成立时间不足的,则仅需提供成立年度至2019年度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
4.1.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牵头人)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数据为准)。
4.1.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牵头人)2019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币15亿元,须出具2019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
4.1.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牵头人)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正值;2019年末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人民币15亿元;须出具2019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
4.2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满足参加勘察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需满足本项目勘察资格要求的。
4.3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工程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基建及发展类别第三组(顾问费用超过1000万港元),或道路及相关结构类别第三组(顾问费用超过1000万港元)的专业机构。
4.4施工资质: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总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或者高级(或以上)经济师职称。
5.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总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施工总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5.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派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5.5上述负责人均不得相互兼任;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项目总负责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任命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四),施工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安全员需提供所在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2020年9月-2021年2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总人数不少于2人。
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任务的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总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设计总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9.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 家单位,联合体成员应由勘察方、设计方、施工方等组成(注:由同一专业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方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牵头人在中标后成立的项目公司中股权比例应为最高(需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注明各方的股权比例),联合体牵头人不得为基金、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
联合体需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人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施工总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9.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投融资能力、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中牵头人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施工总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总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0、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11、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1)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7项的诚信档案取自企业库内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可作为勘察、设计方参与投标,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本项目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资格后审 。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一、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按附件一《资格审查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和其他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的信息或上传件,审查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法定媒体公示。
十三、投标限价
1、财务成本年化利率
财务成本根据建设成本确认金额的应付未付余额为基数,按照财务成本的年化利率计算。财务成本年化利率的投标限价为0-6.6%(含0及6.6%)。
2、勘察设计施工最高投标限价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232584.24万元;
其中:
(1)本项目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227372.20万元。
(2)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5212.04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31.76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380.28万元。
注:(1)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四、合作开发期及工期说明
项目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7年。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可根据开发建设的实际情况调整合作期限。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勘察、设计、施工工期,以招标人最终确认的为准。投标人应积极响应及配合,并充分考虑投标风险后再参与投标。
十五、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相关办事指引。
4、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5、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施工总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施工总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本招标项目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以项目总投资为313965.23万元计费基数,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算。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851672.18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支付。本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风险及费用后再参与投标。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白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20-86576520;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13号。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八、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暂停该企业参加建设单位项目招投标活动一年。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招标单位:广州白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 4 月 17 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工程名称:美丽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人暨EPC工程总承包
投标申请人(盖章):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提交资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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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登记申请表(不用装订,一式两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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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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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列明牵头人(含联合体牵头人在中标后成立的项目公司中股权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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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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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诚信档案(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任务的各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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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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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为联合体,可由为联合体中牵头人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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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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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可由为联合体中牵头人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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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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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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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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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项目总负责人相关资格资料(需满足招标公告中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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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针对本项目的任命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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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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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牵头人)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2017-2019 年三年的净利润为正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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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2017-2019年三年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申请人因成立时间不足的,则仅需提供成立年度至2019年度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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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牵头人)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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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牵头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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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牵头人)2019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币15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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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出具2019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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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牵头人)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正值;2019年末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人民币15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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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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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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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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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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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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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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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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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拟委派施工总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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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上传件。 2、需提供所在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2020年9月-2021年2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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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施工总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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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上传件,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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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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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需提供所在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2020年9月-2021年2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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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所有专职安全人员均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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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上传件,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加盖单位公章。 2、需提供所在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2020年9月-2021年2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3、专职安全员的总人数不少于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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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负责人、所有专职安全员须是施工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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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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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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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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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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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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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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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设计总负责人的相关资格资料(需满足招标公告中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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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相关资格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需提供所在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2020年9月-2021年2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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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总负责人须是设计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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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 |
注:1.本表在编制投标时应附于投标文件内的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2.《投标登记申请表》应使用本招标公告附件五的格式。
3.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应满足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
4.以上资料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外,其余资料可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即可。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及广州白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或者与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总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总负责人签字:
施工总负责人签字: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设计总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1、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须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牵头人签字盖章。
2、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签字。
附件三: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参考格式)
投标项目名称: 。
致:广州白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1、成员单位根据数量扩展。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2、联合体牵头人在中标后成立的项目公司中股权比例应为最高(需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注明各方的股权比例),联合体牵头人不得为基金、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
附件四:项目总负责人任命书
美丽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人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任命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司 (投标人名称) 确认收到贵司提供的美丽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人暨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经研究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司愿意参加投标。
如我司中标,我司将正式任命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资格证号: )担任 美丽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人暨EPC工程总承包 的项目总负责人。
任命有效期:同项目开发合作期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被任命的项目总负责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栏须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投标人名称盖章处仅需加盖牵头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处仅需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五:投标登记申请表
投标登记申请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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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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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企业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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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 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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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负责人 及其资格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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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及其资格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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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总负责人 及其资格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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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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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负责人资质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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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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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1)安全考核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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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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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2)安全考核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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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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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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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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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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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栏须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牵头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