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如东县丰利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6-12,公告主要内容为:南通2021年度江苏省如东县丰利镇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所属区域:江苏-南通-如东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如东县丰利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F3206230340000254,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2021年度江苏省如东县丰利镇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F3206230340000254 | 项目名称 | 2021年度江苏省如东县丰利镇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F3206230340000254001003 | 标段名称 | 2021年度江苏省如东县丰利镇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双沟门片)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6月1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6月25日 | ||||||||||||||||||||||||||||||||||||||||||||||||||||||||||||||||||||||||||||||||||||||||||||||||||||||||||||||||||||||||||||||||||
工程类型 | 水利 | ||||||||||||||||||||||||||||||||||||||||||||||||||||||||||||||||||||||||||||||||||||||||||||||||||||||||||||||||||||||||||||||||||||
公告信息 |
2021年度江苏省如东县丰利镇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标段(双沟门片)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1年度江苏省如东县丰利镇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和以苏农复【2021】15号、通农发【2021】38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东县丰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丰利镇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4个标段,一标段工程造价约533万元,工程内容包含泵站、暗渠、渡槽、排水涵、道路、土方工程等;二标段工程造价约980万元,工程内容包含泵站、暗渠、渡槽、排水涵、道路、绿化、土方工程等;三标段工程造价约945万元,工程内容包含泵站、暗渠、排水涵闸、桥梁、排水涵、道路、绿化、土方工程等;四标段工程造价约1092万元,工程内容包含暗渠、排水涵闸、渡槽、道路、河道、土方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
2.1.4工期要求: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 2018年5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 2018年5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 2018年5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7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6月11 日 17 时00 分至2021年 6 月25 日上午 9 时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年 6 月 25 日 上午9 时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若本项目投标单位出现以下情形,招标人则采取以下方法随机抽取部分投标单位来进行评审,具体规定如下: 本工程抽签按如下办法进行:由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入围号分配”界面随机抽取各单位入围号,若本工程签到投标单位不足20家(含20家)全部入围,参与资格评审;若签到的投标单位在20-40家(含40家)之间,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一半的投标单位(整数,若为小数,则四舍五入)参与资格评审;若本工程签到投标单位超过40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20家投标单位,参与资格评审;若参与资格评审的单位中,部分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则招标人不再另行抽取替补。 本工程共分 4个标段,投标单位可以投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所有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已开出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与下一标段的评审。 注: 如同一项目经理同时兼中不同镇区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则中标项目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前的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开标说明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以下简称:鸿雁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zfcg.nantong.gov.cn/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招标人:如东县丰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如东县丰利镇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浦发领秀城 邮编:226408 邮 编:226400 联系人:沈桂林 联 系 人:郭艳晴 电话: 15262886198 电 话:18112254549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841856789@qq.com
附件: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A: 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抽签按如下办法进行:由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入围号分配”界面随机抽取各单位入围号,若本工程签到投标单位不足20家(含20家)全部入围,参与资格评审;若签到的投标单位在20-40家(含40家)之间,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一半的投标单位(整数,若为小数,则四舍五入)参与资格评审;若本工程签到投标单位超过40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20家投标单位,参与资格评审;若参与资格评审的单位中,部分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则招标人不再另行抽取替补。
附件B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两个评标办法中确定一个最终的商务标评审标准。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 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为 95%、96%、97%、 98%。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100 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1 分, 每高 1%扣 1.5 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 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 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Q1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从 65%、70%、75%、80%、85%五个值中随机抽 取确定,Q2=1-Q1;K1 的取值为 95%、96%、97%、 98%,K1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 抽取确定;K2 为:95% 。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100 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1 分,每高 1%扣 1.5 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评分分值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2021年度江苏省如东县丰利镇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标段(双沟门片)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1年度江苏省如东县丰利镇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和以苏农复【2021】15号、通农发【2021】38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东县丰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丰利镇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4个标段,一标段工程造价约533万元,工程内容包含泵站、暗渠、渡槽、排水涵、道路、土方工程等;二标段工程造价约980万元,工程内容包含泵站、暗渠、渡槽、排水涵、道路、绿化、土方工程等;三标段工程造价约945万元,工程内容包含泵站、暗渠、排水涵闸、桥梁、排水涵、道路、绿化、土方工程等;四标段工程造价约1092万元,工程内容包含暗渠、排水涵闸、渡槽、道路、河道、土方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
2.1.4工期要求: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 2018年5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 2018年5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 2018年5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7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6月11 日 17 时00 分至2021年 6 月25 日上午 9 时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年 6 月 25 日 上午9 时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若本项目投标单位出现以下情形,招标人则采取以下方法随机抽取部分投标单位来进行评审,具体规定如下: 本工程抽签按如下办法进行:由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入围号分配”界面随机抽取各单位入围号,若本工程签到投标单位不足20家(含20家)全部入围,参与资格评审;若签到的投标单位在20-40家(含40家)之间,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一半的投标单位(整数,若为小数,则四舍五入)参与资格评审;若本工程签到投标单位超过40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20家投标单位,参与资格评审;若参与资格评审的单位中,部分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则招标人不再另行抽取替补。 本工程共分 4个标段,投标单位可以投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所有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已开出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与下一标段的评审。 注: 如同一项目经理同时兼中不同镇区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则中标项目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前的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开标说明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以下简称:鸿雁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zfcg.nantong.gov.cn/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招标人:如东县丰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如东县丰利镇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浦发领秀城 邮编:226408 邮 编:226400 联系人:沈桂林 联 系 人:郭艳晴 电话: 15262886198 电 话:18112254549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841856789@qq.com
附件: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A: 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抽签按如下办法进行:由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入围号分配”界面随机抽取各单位入围号,若本工程签到投标单位不足20家(含20家)全部入围,参与资格评审;若签到的投标单位在20-40家(含40家)之间,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一半的投标单位(整数,若为小数,则四舍五入)参与资格评审;若本工程签到投标单位超过40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20家投标单位,参与资格评审;若参与资格评审的单位中,部分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则招标人不再另行抽取替补。
附件B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两个评标办法中确定一个最终的商务标评审标准。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 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为 95%、96%、97%、 98%。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100 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1 分, 每高 1%扣 1.5 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 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 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Q1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从 65%、70%、75%、80%、85%五个值中随机抽 取确定,Q2=1-Q1;K1 的取值为 95%、96%、97%、 98%,K1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 抽取确定;K2 为:95% 。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100 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1 分,每高 1%扣 1.5 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评分分值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