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阳市市级党政机关2015-2016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征求意见公告
时间:2014-11-13 12:08:04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在区域: | 资阳 | 招标业主/代理: | 四川省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加入时间: | 2014.11.12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1-13,公告主要内容为:资阳四川省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阳市市级党政机关2015-2016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征求意见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资阳,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业主:四川省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阳市市级党政机关2015-2016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ZYZFCG(2014)086号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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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资阳市 |
公告类型 |
征求意见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
2014-11-12 17:30 到 2014-11-17 18:00 |
采 购 人 |
四川省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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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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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国税、地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的、在资阳市雁江区设立的保险分(支)公司、营销服务部。
(三)营销服务部必须由其上级公司授权代表其上级公司进行投标活动。
注:上述1-5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其他条件属采购单位根据本次采购项目需求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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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
详见附件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肖先生、安先生 意见反馈电话:028-26111066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8-26630188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8-26630188 |
其它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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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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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其他,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