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 | 绵阳-盐亭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环境保护局/四川蜀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4.11.21 | 截止时间: |
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1-21,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绵阳采购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专用设备和空气自动站改造升级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绵阳-盐亭县,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四川蜀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环境保护局,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环境保护局采购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专用设备和空气自动站改造升级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四川蜀江政采招(2014)029号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 | ||
公告类型 | 征求意见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 2014-11-21 11:30 到 2014-11-26 16: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环境保护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蜀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2 | ||
各包采购内容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包件一: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同类项目经营范围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非生产厂商投标人须提供主要监测设备(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硫化物测定装置)的制造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二: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非生产厂商投标人须提供主要监测设备(多组分开放光程系统、PM10分析仪、PM2.5分析仪)的制造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 详见附件。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绵阳市盐亭县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9-90183162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78号B座7楼5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16-2315779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9-90183162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16-23157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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