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乔庄初级中学校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1-27,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广元安防设施、音响设备、光亮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广元-青川县,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四川中鑫恒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乔庄初级中学校,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乔庄初级中学校安防设施、音响设备、光亮工程设备采购 | ||
采购项目编号 | ZX-2014-ZC1127号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 | ||
公告类型 | 征求意见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 2014-11-27 09:00 到 2014-12-05 16: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乔庄初级中学校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中鑫恒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3 | ||
各包采购内容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才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包1需提供省公安厅颁发的安防资质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包2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认证、同一品牌产品需出具制造商证明资料;包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 详见附件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青川县乔庄镇浙金路48号 樊老师 13881215175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青川县万兴广场十幢二单元6楼 王先生 13980155988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樊老师:13881215175,王先生:13980155988 | ||
其它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受青川县乔庄初级中学委托,拟对其安防设施、音响设备、光亮工程设备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为保证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采购内容及质量等参数需求(详见附件)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如您认为本采购项目要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说明。 供应商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函在 2014年12月5日16:3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司鲜章)反馈至四川中鑫恒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青川县乔庄初级中学,同时抄送青川县财政局,逾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予以受理。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