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1-27,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成都通用类设备询价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大邑县,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采购业主: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环境保护局,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环境保护局通用类设备 | ||
采购项目编号 | DYX14025 |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 | ||
公告类型 | 询价 | ||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 2014-11-27 09:30 到 2014-12-02 17:0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环境保护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采购内容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本项目所有投标人资格在评标时评审。所有投标人须在谈判应述文件中附上以上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可能导致其投标资格被取消。 2、对资格条件涉及的证明材料,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在评标过程中以及结果公示期内抽查原件。中标候选人应在接到招标采购单位通知时在规定时间之内(结果公示期内抽查原件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要求的原件提供给招标采购单位审查。若有以下情况,则投标人涉嫌虚假应标: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审查,且未对招标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作出有效说明和证明的; ②、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与投标文件内的复印件明显不符,涉嫌篡改的。 若有虚假应标情况,则招标采购单位有权依次选择下一中标候选人。 | ||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 详见附件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大邑县环境保护局 028-88212282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大邑县邑新大道与潘家街四段交汇处(新社保局)7楼 邮 编:611330 联 系 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028-88221002 传真:028-88212148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无 | ||
其它内容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