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河南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5.03.06 | 截止时间: |
DMTO装置设备需求预告
一、目的
我公司设计DMTO装置中,使用有进料分布器,主风分布板及降压孔板,现公开征询能满足技术要求的有设计、制造及后续服务资质及经验的制造商或技术提供服务商。
二、技术要求
1. 提供的陶瓷复合喷嘴相关技术要求均达到GB/T18301标准,耐磨性小于4cm3,1100℃时热稳定性大于10次,陶瓷喷嘴加热到700℃后水冷无裂痕。陶瓷喷嘴的结构采用凸槽镶嵌式结合,并在陶瓷与不锈钢外套之间使用特种高温粘合剂,必须保证在其不锈钢外套出现磨损时,其陶瓷内芯不得脱落。制造时应采取特殊焊接工艺,保证特种陶瓷喷嘴焊接时不得出现裂纹或脱落。
2. 卖方负责(向安装单位)提供分片间的焊接要求,并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3. 内芯安装前,卖方应任意抽查总量5%的内芯,加热到700℃,保证100%水冷无裂痕后方可安装。
4. 内芯由具备资质的检测部门对全部产品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括:体积密度、常温耐压强度、高温抗折强度、热稳定性、耐磨性等。
5. 陶瓷最薄厚度应保证大于5mm以上。
6. 衬里施工严格按买方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前应制作试块,并提交检验报告。
7. 运输前采取可靠保护和加固措施,防止设备变形损坏衬里和喷嘴。
8. 焊接
8.1.焊接材料应采用与相应母材配套,选用与焊丝配套的焊剂。焊条应采用低氢型焊条。
8.2.焊条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卖方应根据质量证明书对所有焊条进行验收。
9. 焊接工艺评定
焊接工艺评定应按NB/T47014-2011《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进行评定。
10. 产品焊接试板
产品焊接试板按GB150及NB/T47016-2011 《承压设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力学性能检验》等有关标准的相应要求进行。
11. 所有受压元件对接焊缝,以及人孔、接管与筒体的焊接接头等焊缝,均应采用全焊透结构。
12. 在衬里工作完成后,不允许再在设备上进行施焊工作。
13. 结构
14. 卖方最终确定的零部件材料厚度不得小于施工图所示零部件材料厚度。
15. 其它要求
15.1 焊接接头型式及尺寸除图中注明外,按HG/T20583-2011中规定,法兰的焊接按相应法兰标准中规定。
15.2 设备表面不允许存在划伤、疤痕、刻痕及弧坑,设备不允许敲打、强力组装、刻制材料标记及焊工钢印。
15.3 针对设备特点进行制造难点、风险分析,并提出有效解决方案。以此制订详细的设备制造、检验方案。
l 除非另有规定,无损检测按图纸及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
l 压力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按图纸的要求进行。
l 所有在试验中损坏的紧固件以及试验时用过的各种类型垫片应更换后方能出厂。
l 设备的验收按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进行。
l 在设备的制造期间,对需要业主/买方见证的检验和试验项,卖方应提前10天书面或者传真通知业主/买方。卖方应为业主/买方及其代理人的随时检查提供方便。如果业主/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提供进行检验所使用的必要设备、仪器等。
l 卖方应提交有关试验及检验报告给业主/买方,其内容及要求按招标文件、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进行。
l 检验和试验计划由卖方提出,业主/买方审核确认。
l 卖方应在设备运输之前,在工厂完成下表所列的试验和检验项目。
序号 |
项 目 |
供货商 |
第三方 |
业主/买方 |
1. |
材料质量合格证(受压元件和应力构件,包括焊条) |
R |
W |
R |
2. |
原材料检验,包括无损检验、腐蚀试验、冲击试验(有要求时) |
R |
R |
R |
3. |
材料质量证明书 |
M |
R |
R |
4. |
焊接工艺评定试验 |
M |
R |
R |
5. |
筒体卷制、焊缝坡口准备 |
M |
R |
R |
6. |
焊缝外观及最终检验 |
M |
R |
R |
7. |
焊后热处理(按图纸要求) |
M |
W |
W |
8. |
制作期间射线检验 |
M |
R |
R |
9. |
制作期间磁粉检验 |
M |
R |
R |
10. |
制作期间超声波检验 |
M |
R |
R |
11. |
锚固钉、衬里、衬里烘干检验 |
M |
W |
W |
12. |
尺寸及外观目测检验 |
M |
R |
R |
13. |
现场组焊、水压试验(按图纸要求) |
M |
W |
W |
14. |
除锈& 油漆检验(包括表面预处理) |
M |
R |
R |
15. |
最终检查 |
M |
W |
W |
16. |
厂商资料报告 |
M |
R |
R |
缩写字母含义:
M:检测由卖方完成 R:检测记录需检查 W:见证检验
备注:上述检验计划是初步的,详细的检验计划在设备开工会上决定。
16. 设备制造必须满足施工图中的技术要求。
17. 设备的制造全过程接受当地技术监察部门和业主/买方的监检,卖方应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18. 业主/买方有权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遣驻厂代表或第三方检验人员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以及制造进度,并签字确认。卖方制造重要部件、加工工序、设备或材料运行效果和试验的检查验收都接受业主/买方或其代表进行监督。
三、资格审查
根据附件《设备供应商资格审查与风险评估表》,要求响应单位按此表提供相应文件,电子扫描和相关照片,以电子版编辑成册,发送到接收人:韩昊,邮箱:hanhao.lpec@sinopec.com。
四、其它
响应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针对以上要求分别提供可以设计和制造的设备,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商务联系人:韩昊,电话:0379-64868524邮箱:hanhao.lpec@sinopec.com;技术联系人:孙依群,电话:0379-64888215,邮箱:sunyq.lpec@sinopec.com。
欢迎各响应单位来我公司进行技术交流并接受资格审查与风险评估,通过后,将列为项目采购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