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教育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12-25,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凉山实施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第一批教学仪器设备项目教育信息化设备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凉山-美姑县,所属行业分类:仪器,招标代理:美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采购业主: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教育局,招标编号:MGZC2016-3,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教育局关于实施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第一批教学仪器设备项目教育信息化设备的 | ||
采购项目编号 | MGZC2016-3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 | ||
公告类型 | 征求意见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 2015-12-24 10:30 到 2015-12-30 17:0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教育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美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采购内容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措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税务登记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不是法定代表人现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审查核对身份证原件); 7、提供最近三个月或2014年度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附投标代表单位为其缴纳个人社保记录复印件); 8、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9、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十一条)复印件; 10、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11、制造厂家获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2、制造厂家获ISO14001环保认证; 13、投标产品获得节能认证; 特别说明:1、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2、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3、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 详见技术参数和附件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美姑县教育局 联系方式:0834-8243458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美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34-8242498 0834-8242996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方式:18228713186 | ||
其它内容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