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鹤山市水务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2-0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江门鹤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总磷排放标准提升改造实验项目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江门-鹤山,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鹤山市水务局,中标商: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标金额:人民币48万元,招标编号:HS14792D09,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鹤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总磷排放标准提升改造实验项目
2、项目编号:HS14792D09
3、采购内容:总磷排放标准提升改造实验
4、用途:总磷排放标准提升改造实验
5、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6、谈判日期:2014年11月27日
7、定标日期:2014年12月1日
二、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和评审意见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李健华、袁振林、邹志军
评审意见:
供应人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是 |
经评审,谈判小组一致推荐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三、成交结果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成交供应商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1006室
3、成交供应商联系人:曾先生
4、联系电话:020-83322381
5、成交金额:人民币48万元
6、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且成交供应商收到第一笔进度款之日起100个日历日内完成鹤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总磷排放标准提升改造实验工作
7、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主要成交标的名称:总磷排放标准提升改造实验
(2)服务要求:以总磷排放标准达到0.5mg/L为目标,进行一个为期3个月的验证实验,包括所有项目的环境调查考察、基础资料收集、数据采集、文件编制印刷、技术评审、会务、专家咨询、设备进场、交通运输及验收等一切费用。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鹤山市水务局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号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750-893990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镇东升路68号(鹤山市财政局内)/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联系人:甄先生/陈仲康
联系电话:0750-8812297/0750-3503825
传真:0750-8812343/0750-3503827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