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2-11,截止日期:2014-12-9,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长治电子证据检测试验系统采购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山西-长治-襄垣县,所属行业分类:检察院,招标代理:山西磐天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襄垣县人民检察院,中标商:山西中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833800.00元,招标编号:3277-1460PHZB110,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山西磐天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襄垣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襄垣县人民检察院电子证据检测实验系统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小组依照谈判文件程序及实施办法进行谈判,现将最终的谈判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襄垣县人民检察院电子证据检测实验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3277-1460PHZB110
3、公告时间:2014年12月1日
4、谈判时间:2014年12月9日
5、谈判小组:杨帆、张琳、高丽娟、沈浩、赵军
6、谈判结果:
(1)成交供应商:山西中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2)成交金额:¥833800.00元
7、采购人:襄垣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襄垣县迎宾街23号
联系人:范江阳联系电话:15535526205
8、代理机构:山西磐天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永盛紫金苑1101室
联系人:李健联系电话:0355-2234348
特此公告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襄垣县人民检察院电子证据检测实验系统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西磐天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电子证据检测实验系统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襄垣县人民检察院电子证据检测实验系统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襄垣县人民检察院
3.预算上限:845328.99元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项目编号:3277-1460PHZB100
三、谈判内容
电子证据检测实验系统
(详见谈判文件)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相应的经营范围;
3.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4.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5.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五、报名须知
报价人须携带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报名时须持上述证照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于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5日工作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到长治市紫金东街永盛紫金苑1101室报名。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在长治市紫金东街永盛紫金苑11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谈判时间及谈判地点:
2014年12月12日下午3时30分
长治市紫金东街永盛紫金苑1101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襄垣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襄垣县迎宾街23号
联系人:范江阳
电话:15535526205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磐天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紫金东街永盛紫金苑1101室
联系人:李健
电话:0355-2234348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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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