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2-20,公告主要内容为:南宁广西美术馆库房装修设备采购与安装[GXZC2014—G1—1302—JD1重]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南宁,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采购业主: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西美术馆库房装修设备采购与安装
二、项目编号:GXZC2014—G1—1302—JD1(重)
三、采购单位: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
五、定标日期:2014年12月5日
六、评标结果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8日
七、评标结果:
中标人 |
南宁四轩科教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人民币) |
肆佰伍拾伍万陆仟叁佰陆拾元整(¥4556360.00) |
交货期 |
自合同签证之日起18个日历天内安装并交付使用 |
交货地点 |
广西美术馆库房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甘敏通、周薏、覃丽芳、蒙斌、梁宏温、王一宁、郑寿平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傅工、严工 联系电话:0771-2848900、2848933(FAX)
十、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其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或投诉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的规定进行。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4、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中心恕不予受理和答复。
5、质疑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0771-2808057 FAX:0771-280805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4年12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