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1-05,截止日期:2015-1-4,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长治专用摄录设备采购项目废标,所属区域:山西-长治,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山西中兴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山西中兴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治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于2015年1月4日组织了该项目的询价采购会议,项目编号:中财采D-[2014]-19,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经过客观公正的评定,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长治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长治市英雄北路143号
二.代理机构名称:山西中兴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102室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9日
五.开标时间:2015年1月4日
六.废标原因:
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按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贾丽芳(组长) 赵永祥 黄建军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卫女士 联系电话:0355-3156223
各有关当事人对废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废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山西中兴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2015年01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