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壶镇供水管网改造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时间:2015-01-08 12:17:25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在区域: |  浙江-丽水-缙云县 | 中标商: | |
加入时间: | 2015.01.07 | 中标金额: | 大写: |
摘要:本公告受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1-08,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丽水壶镇供水管网改造项目二期中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丽水-缙云县,所属行业分类:供水管网,招标代理: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编号:浙,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壶镇供水管网改造项目(二期)
招标序号:缙招标J2015-01
招标单位: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5 年1月7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8-3019189
中标候选人:龙泉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叁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总监):李红梅 证书编号:浙233131294978
预中标价:大写:壹佰捌拾叁万叁仟柒佰肆拾玖元整(¥:1833749.00)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 90 日历天
公示时间:2015 年1月8日至2015年1月10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2014]14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3142852。
公示单位: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部门单位: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 年1月7 日 2015 年 1月7日
关键字:供水管网,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