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 |  重庆 | 中标商: | |
加入时间: | 2015.01.14 | 中标金额: |
项 目 名 称 |
石柱县三河镇川主村生产生活便道硬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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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051900 | ||||||||
招 标 人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河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13896830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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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石柱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023-73376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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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合同包) 名 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皇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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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黔江辉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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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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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中 标 人 |
重庆皇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合同价 (万元) |
109.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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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 |
500233000009179 |
组织机构代码 |
762660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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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石柱县发改委 |
联 系 电 话 |
023-73332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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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河镇人民政府 2015年 1月13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石柱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月13日(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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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三河镇川主村生产生活便道硬化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以石财〔2014〕29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奖补和县财政奖补资金,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石柱县三河镇川主村;
2.2 建设规模:硬化望路组便道全长3.5 km,路面宽度为4.5m,厚度20cm,浇筑混凝土约3150m3;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合同签订次日起算);
2.4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关于该工程实施方案中的所有内容,其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调平补强,沉陷路基堡坎修筑,浇筑C25水泥砼路面,路面宽度为4.5m,受限路段不得少于4m,厚度为20cm,强度不低于3.5MP,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拥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23日起,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www.cqszggzyjy.com)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月12日15:00,地点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石柱县三河镇王中坝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96830588
招标代理机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电话:023-73376501(办)
传 真:023-73378907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