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安徽 | 加入时间: | 2014.04.22 |
项目性质: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
投资金额: | 资金来源: | ||
业主/建设单位: | / |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芜湖江北文化园林式陵园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万丰园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12700万元
项目建设地点: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南埂村乡间公路旁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不设置殡仪馆,只提供简单的墓葬服务。建设占地面积为100亩的经营性(含部分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并运行期间,可以容纳高级、普通等级的单人、双人及三人以上各种墓穴3万座,塔葬及壁葬墓穴12万座。
三、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殡葬行业是一类特殊的行业,鞭炮燃放与殡葬业有着密切的联系,千百年来,人们借助鞭炮这一载体,渲染气氛,寄托吊唁之情已是深入人心的民俗,日常的吊唁活动产生的污染则集中在公墓区。根据民间风俗,清明前后,鞭炮产生的污染较为集中。
项目主要的影响为祭扫时燃烧纸钱等祭品产生的废气、鞭炮燃放时产生的废气及噪声。根据项目的特点项目方应做到以下几点环境防护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小。
1.本项目不设置殡仪馆,只提供单纯的墓葬服务,故在通往墓地的沿途应树立标牌、警示牌等标志提醒来祭扫的人群禁止在沿途烧祭品、燃放鞭炮,以尽量降低对沿途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2.墓地中应设置集中的地方供祭扫人群烧祭品、燃放鞭炮,且在每个公墓区内及墓区周围周边栽种对二氧化硫、烟尘净化能力、抗性较强的树种,如木槿、臭椿、珊瑚树(冬青)、紫薇、松柏、榆树、泡桐、法国梧桐等。墓区内宜为灌丛,墓区分界及周边宜为乔木。同时各类植物也能起到吸声、隔声的效果。
3.墓地中集中烧祭品的地方应有明确标示禁止焚烧死者遗物,仅可烧纸钱、黄纸等祭扫用品。同时应派专人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祭扫规定,合理疏导祭扫人员遵守相关规定。
4.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农村,虽然占地面积仅有100亩,但是周围300米范围内存在一定居民。项目方应考虑到中国传统习俗的影响,特别是在清明、冬至祭拜的高峰期,项目方应注意与周边居民的关系协调,多与之沟通,认真做好三废防治处理工作,尽量将项目对周围居民的日常生活影响降至最低。
5.本项目生活废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回用到项目的绿化中,不对外排放。项目食堂应配备相应的油烟净化器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四、公示对象
本项目位于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南埂村乡间公路旁,本次公示主要征集项目地沿途及周边居民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有关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提交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拟建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
安徽万丰园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905533455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评机构
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环评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工武工
电 话:0512-68026619 18226769896
传 真:0512-68026619 0553-5682880
Email:105994067@qq.com
公示单位:安徽万丰园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