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浙江 | 加入时间: | 2014.01.10 |
项目性质: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
投资金额: | 资金来源: | ||
业主/建设单位: | 德清丰驰线缆有限公司/ |
业主方(德清丰驰线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职位 | |||
电话 | 传真 | |||
详细地址 |
德环示 [2014]7号
一 .建设单位情况
主办单位:德清丰驰线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胡建芳 联系人:陈绍金 联系电话: 13355827098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上柏联丰村梨头山
二 .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国都商务大厦 707
联系人:俞成伟 联系电话: 8830591
三 .项目审批单位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 8072471、 8063072
四 .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德清县武康镇上柏联丰村梨头山
行业类别: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C38)
建设规模:年产 1000万米耐高温特种线缆
五 .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生产工艺较为简单,原料塑粉按照工艺要求进行搅拌,后经塑料挤出机加热挤出,再与铜丝经过包覆后成为半成品。再经水冷却、检验后即得成品。
注: 1、本项目加热采用电加热形式;
2、搅拌环节是物理搅拌过程,不涉及原料的化学反应。
3、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
六 .污染物处理及其防治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
( 1)生活污水
本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均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远期污水管网贯通后可直接纳管。预计对最终纳污水体 ――余英溪水体环境质量无影响,其仍可维持在现有水平。
( 2)水冷却循环用水
本项目水冷却循环用水不排放,定期添加因蒸发损耗的水分即可,对当地水环境质量无影响。
②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排放,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③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 2类、 4类标准。因此项目建成营运后区域声环 境质量能维持所在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④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挤出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有机废气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 15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预计本项目投产后,厂界外非甲烷总烃浓度及有组织排放浓度均可低于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预计该废气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基本可维持在现有水平。
总量控制: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总量控制污染物指标 COD Cr、 NH 3-N。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排放的废水仅有职工生活污水一项,根据《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 2012〕 10号),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因此,本项目无需申请 COD Cr和 NH 3-N排放总量。
项目环境影响的环评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生产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较轻,只要企业重视环境管理,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在全面落实了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 “三同时 ”,并做好日常环保管理工作,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在所选地址实施是可行的。
七、利害关系人的权利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项目利害关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保保护工作。
八、 该项目信息查询方式
1、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2、建设单位:德清丰驰线缆有限公司
3、环评单位: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九、 公示时间
2014年 1月 10日 ――2014年 1月 20日( 7个工作日)
十、意见反馈方式
德清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电话: 8072471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 1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