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浙江 | 加入时间: | 2014.07.22 |
项目性质: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
投资金额: | 资金来源: | ||
业主/建设单位: | / |
欧景香榭公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编号:2014-076
浙江欧景置业有限公司向我局报送了欧景香榭公馆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等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建设单位 |
浙江欧景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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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及内容 |
欧景香榭公馆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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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中路老人民医院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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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项建福 |
联系电话 |
13600603331 |
项目规模 |
总面积6031.9m2,总建筑面积约52052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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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物 |
废水、废气、噪声、固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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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作为施工现场洒水使用;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餐饮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排放。 废气:施工期场界四周设置围墙和抑尘网,采取场地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施工场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油烟废气经油烟机收集后经内置烟道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强制通风,经1#、2#、3#楼设置的内置竖井至住宅楼楼顶高空排放;厨房、商业用房的燃料废气经油烟机收集后通至专用油烟竖井至建筑屋顶高空排放;垃圾收集点周围种植对恶臭有吸收功能的植被,同时采用带盖垃圾分类收集箱收集生活垃圾,定期消毒。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对废木材、金属、玻璃、塑料等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送至城管指定地点堆放,合理处置;营运期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封闭作业的方式施工,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等,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水泵、配电房、风机房等设置独立房间,房间采用吸声材料装修,设置隔声门等,设置减振垫、隔振阻尼等;车库出入口整个上下坡道上部及侧面加盖联体隔声顶棚,将隔声顶棚尽可能延伸到车库外的主车道后,坡道采用防噪声改性沥青地面,设置绿化带、住户采用双层玻璃窗 |
我局拟受理审批该项目,周围群众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公示时间:2014.7.22~2014.7.30
联系电话:0578-6095080 6095016 传真:0578-6095078
青田县环境保护局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