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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万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4000万平方米功能性光电薄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4-07-22 11:26:00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江苏 加入时间:  2014.07.21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建设单位:  /
 

一、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扬州万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仪征市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高创园B5幢
  联系人:李刚
  电话:18652765000
二、环评单位情况
  评价单位:扬州美境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所在地:扬子江北路101号双桥商务广场B区317-335
  联系人:俞工
  联系电话:0514-87931607转8015
  E-mail:yunianfeng1984@163.com
三、项目基本情况
  扬州万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8200万元,在仪征市经济开发区景秀路南侧,扬州苏渝精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西侧,新征工业用地约56.8亩,购置高精密度光电薄膜涂布生产线、光学分切机、覆膜机、模切机等主要生产设备约76台(套),总建筑面积32336.5m 2。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光电离型膜、抗静电薄膜、LED扩散膜、IMD硬化膜共400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序号

生产线

产品名称

   

 

(万m 2/年)

年运行时数

1

7条进口高精度光学薄膜涂布生产线

光电离型膜

厚度为16μm~100μm

1000

360d ×3×8h

(8640h)

2

抗静电薄膜

厚度为16μm~100μm

1000

3

LED扩散膜

厚度为188μm

1000

4

IMD硬化膜

厚度为188μm

1000

 

四、环评结论

(1)根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仪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号:仪发改备[2013]70号),本项目符合《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的“十九、轻工”中“真空镀铝、喷镀氧化硅、聚乙烯醇(PVA)涂布型薄膜、功能性聚酯(PET)薄膜、定向聚苯乙烯(OPS)薄膜及纸塑基多层共挤或复合等新型包装材料”。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现行的国家产业政策。

(2)本项目拟建于江苏仪征经济开发区新兴产业园内,新征用地为规划工业用地。 根据仪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薄膜光电生产项目进区建设的批复”(仪开管[2013]53号),本项目获得进区批复。建设项目用地为仪征经济开发区规划的工业用地,已取得仪征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规划红线图(仪开建字[2014]5号)。本项目拟建地址也不属于《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内的保护区域。因此,本项目符合仪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

(3)根据地区污染物总量平衡控制原则,项目建成后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在仪征市批复总量内平衡,总量控制方案如下:

废水:本项目拟建于仪征市经济开发区内,废水接管进入仪征市实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中污染物指标(COD、SS、氨氮、TP、动植物油)均可纳入实康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内作为考核量;

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烟尘、SO 2、NO X均为总量控制因子,在仪征市内平衡,甲苯和非甲烷总烃为特征因子,排放总量向仪征市环保局申请备案。

(4)通过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章节的内容可知,建设项目实施后,废水、废气、噪声治理方案切实可行,能够保证达标排放;固废处理处置方案可行,全部达到有效、安全处置。本项目环保投资预计526.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89%。

(5)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内各评价因子均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好。
  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河流长江仪征段监测断面中各监测因子标准指数均小于1,水体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环境功能要求。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区域地下水井中除氨氮超标外pH、氨氮、硝酸盐、氯化物、硫酸盐、氟化物均小于1,水体基本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水环境功能要求。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区东、南、西、北各厂界噪声现状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级标准,声环境质量较好。

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评价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较好,其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
  (6)本项目涂布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管道引至RTO系统进行热解氧化处理,辅助燃料为天然气,有机废气处理效率可达98%以上,处理后的废气经15米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烟尘排放量约为0.157t/a,排放速率0.018kg/h,二氧化硫排放量0.009t/a,排放速率0.001kg/h,氮氧化物排放量1.25t/a,排放速率0.145kg/h,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71-2001)中表1、表2燃气锅炉二时段、二类区标准,直接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甲苯、非甲烷总烃经RTO热解氧化处理后最终外排量分别为1.99t/a、0.04t/a,废气量为30000m 3/h,排放浓度分别为7.67mg/m 3、0.15mg/m 3,排放速率分别为0.23kg/h、0.0046kg/h,甲苯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要求。

本项目RTO装置排放的污染物烟尘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1842mg/m 3,占标率为0.1228%,出现在下风向371m处;SO 2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1023mg/m 3,占标率为0.02046%,出现在下风向371m处;NO X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1484mg/m 3,占标率为0.5936%,出现在下风向371m处;甲苯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6376mg/m 3,占标率为1.0626%,出现在下风向371m处;非甲烷总烃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1275mg/m 3,占标率为0.00319%,出现在下风向371m处。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同时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废水经厂区预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实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冷却循环废水经收集后作为清下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可以满足实康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要求,其水质水量均在污水处理厂可接收范围内。

本项目噪声源经过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后,经过距离衰减,厂界四周昼夜噪声可以达到3类标准限值。

本项目对所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了有效的处理处置措施,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7) 本项目通过在内部管理、生产工艺与设备选择、原辅材料选用、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几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清洁生产措施,有效地控制污染,基本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8)本项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尽管其最大可信事故概率较小,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但要从建设、生产、贮运等各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并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做到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作出处理措施,确保厂区内和周边人民生命安全。

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状调查→资料收集→公众参与调查→现状监测→报告书编制→评审审批
  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
6.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② 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③ 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④ 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⑤ 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评价机构索取环评报告简本。有关信息在整个征询公众意见期间均处于公开状态。

关键字:天然气,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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