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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城区垃圾分类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4-07-11 16:37:42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山东 加入时间:  2014.07.10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建设单位:  /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栖霞市城区垃圾分类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单位为烟台万华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栖霞市庄园街道老树岙村北山谷,栖霞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西北侧。
项目承办单位从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角度出发,通过对栖霞市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生产以可燃垃圾和有机质垃圾为原材料的生物质燃气、焦油及生物有机肥等产品。项目实施后,年可消耗栖霞市的生活垃圾和养殖场排放的固体废弃物约7万吨,生产生物质燃气750万立方米,焦油1500吨,有机肥3万吨,使栖霞市的垃圾处理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理。
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43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30.4平方米,其中,有机肥车间2626.5平方米,垃圾低温热解车间703.9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为3100.00万元,建设期为6个月。
二、        施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简述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主要成分为TSP、SO 2、CH、CO、NOx等。经分析表明,各废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而且是暂时的,随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2)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工程施工对地表水的影响主要有以下污染源: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施工机械及车辆的冲洗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基坑排水等。
生活污水依托新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其它废水简单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废水不可避免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少量废水下渗,由于施工废水污染轻,主要为SS和石油类,在下渗过程中,经过土壤的吸收和分解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4)对声环境的影响
大型机械设备的进场做业和物料运输,需要途经周边的村庄等敏感目标,此类噪声源属线状源,虽噪声强度有限,但可能会对沿途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5)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表现为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对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对土壤环境的影响等。本项目占地在老垃圾处理厂西侧,在采取严格的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之后,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三、        运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简述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工程运营期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是恶臭类气体,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NH 3和H 2S,是工程营运期对人体危害最大的污染物。预测结果表明,在平均风速为1.5m/s时,NH 3最大地面浓度为0.001395mg/m 3,;H 2S最大地面浓度为0.000106mg/m 3,可见主要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2)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新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因此对地表水基本无影响。
(3)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源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废水收集过程中的下渗对地下水的影响;二原料暂存场所的渗漏与浸出等影响地下水。采取措施后,拟建项目的建设对当地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
(4)对声环境的影响
运行期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预测结果表明,在采取项目的基础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后,噪声厂界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级的要求,不会对项目区周边的敏感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可将栖霞市老垃圾处理厂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可大大改善周边的土壤环境,对生态环境影响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通过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可行,能够贯彻“总量控制、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的环保方针,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满足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可行。该项目的实施,对带动周边经济发展、相关产业兴旺,具有重要意义。
五、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发出后,公众可在10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并提出其具体联系方式。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周围居民区和周围企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本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废气、废水等以及施工期环境影响,从环境角度考虑,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
(2)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3)其他环保要求和建议。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欢迎您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用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联系,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烟台万华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迎新
电子邮箱:384940500@qq.com
电话:13985988806
地址: 栖霞经济开发区802省道北新疆路东
邮政编码:265300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烟台永旭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系人:曲工
电话:0535-6253151
电子邮件:qyygzsy@163.com
地址:烟台开发区长江路161号A座五层
邮政编码:264006
八、        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
公众在该项目信息公开后10日内,可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关键字:石油,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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