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新疆 | 加入时间: | 2014.07.14 |
项目性质: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
投资金额: | 资金来源: | ||
业主/建设单位: | / |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煤层气(煤矿瓦斯)是成煤过程中生成、并以吸附状态赋存于煤层的自储式天然气体。从矿产资源的角度讲,煤层气是在煤化作用过程中形成的、储集在煤层及其临近岩层之中的、以甲烷为主要成分(含量>85%)的、可将其从煤层中采出并加以利用的非常规天然气。煤矿生产过程中从煤层或是围岩中释放出来的煤层气,就是俗称的“煤矿瓦斯”或“瓦斯”。
新疆煤层气资源十分丰富,全国预测煤层气资源量大于10,000 亿立方米的含气盆地(群)有9 个,其中新疆占据了4 个。主要含气盆地(群)最新预测煤层气资源量约9.5万亿立方米,占全国煤层气资源预测总量(陆地埋深2000 米以浅)的26%,因此,煤层气是新疆继石油、天然气和煤炭之后的又一大优势资源。按“西气东输”一线管道的煤层气入网价、煤层气开采率10%来估算,新疆煤层气资源潜在价值约2万亿元。
发展煤层气产业,将通过煤层气的开采及利用工程带动运输、钢铁、水泥、化工、电力、生活服务等相关产业的发展,特别是钻机、瓦斯抽采、瓦斯发电机组、监测监控等装备制造业,能够有效拓宽就业渠道,改善居民生活水平和大气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另外随着煤炭产量和开采深度的增加,瓦斯事故发生概率也随之增大。通过地面煤层气开采、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等不同的方式,坚持先采气后采煤、采煤采气一体化,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瓦斯事故,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因此,在新疆当前煤炭产量快速增加、煤炭产业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发展煤层气产业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越发突出。
在这种情况下,新疆科林思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建设“阜康西部矿区煤矿瓦斯地面抽采项目”的一期工程。
新疆科林思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是于2009年7月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新政办函[2009]176号),是自治区内唯一专业从事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与利用的新能源企业。
新疆科林思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家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相关产业政策,在阜康西部矿区内投资建设阜康西部矿区煤矿瓦斯地面抽采项目一期工程。本工程于2013年通过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昌州发改工[2013]889号文件),同意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阜康西部矿区煤矿瓦斯地面抽采项目一期工程在西部矿区内共部署19个井场,部署丛式井70口,部署水平井组7口。
工程主要由中压采气管线、次高压集气管线、增压集气站、中央处理厂、CNG母站、CNG子站等项目构成。增压集气站建在科林思德西部矿区一期矿场1号平台附近,中央处理厂和CNG母站毗邻建设,站址位于科林思德瓦斯电厂旁,子站选在阜康周边车流量较大的地方。增压集输站主要由过滤、计量装置,增压压缩设备,控制设备,配电系统组成;中央处理厂及CNG母站主要由过滤、脱水、计量等处理单元,输配单元,CNG母站压缩工艺区、拖车充装等工艺设施构成。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污染源及其污染物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钻井及中央处理站集气站等场地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施工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车辆尾气等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上述影响随施工结束而结束。
运营期主要是工业场地内以自产的煤层气为燃料的燃气锅炉排放的烟气以及运营过程中无组织挥发的烃类气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体污染源及污染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压裂过程中产生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采气过程中产生的采出水,以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上述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3)固体污染源及污染物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主要为钻井泥浆、岩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管杂质、含油污泥及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所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4)噪声
开发期井场、管线敷设和站场建设都会产生一定强度的噪声,特别是钻井过程中的噪声具有连续性,噪声强度大。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站场运营时设备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周围无人群聚居,不会出现扰民现象。
(5)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开采区域总占地面积5.06km2,开采区域的部分区域为荒漠戈壁,基本为裸地,少部分地表植被稀疏,本项目造成的生物量损失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下降,本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粉尘治理与废气排放
本项目建成后燃气锅炉采用自产的煤层气,煤层气主要成分为甲烷,为清洁能源,污染物排放量较低;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采用密闭集输工艺,加强巡检,最大限度减少烃类无组织排放,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排放及治理
本项目施工期开发期钻井废水排入泥浆池蒸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运营期产生的采出水经井场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周边井场周边草地灌溉,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干化池用于站区绿化或蒸发处理。经处理后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钻井泥浆及岩屑排入井场内防渗泥浆池中,施工完成后干化填埋;运营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管杂质、含油污泥全部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阜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4)噪声控制
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室内噪声源作好设备间隔声措施,对室外噪声源加吸声罩,进行防震基础等措施降噪。
采取上述措施后,预计厂区边界噪声小于60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二类标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选址、选线,尽量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合理规划,尽量减少占地;施工结束后做好地表恢复工作;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宣传和教育,尽可能减小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
本项目最大的事故风险来源于火灾和爆炸事故,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以及人员伤亡。根据事故大小规定报警方式,重大事故应向政府应急领导组报告,并说明是否需要外部支援。事故处理完毕后,应由建设单位对事故原因、污染清除处理过程、污染范围和影响程度,报告当地环保局,由环保局等部门组织调查。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⑴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本项目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中“常规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采”项目。《煤层气产业政策》的发展目标中指出:“加大新疆、辽宁、黑龙江、河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地区煤层气资源勘探力度,建设规模化开发示范工程”。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⑵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用地要求
本项目建于阜康市西部矿区内,符合当地的产业规划以及用地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实施与该地区的规划要求是相适应的。
⑶排污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排污控制指标按照同行业的先进水平或污染防治最佳技术所能达到的水平核定允许排污量。
⑷项目生产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拟建项目在采取节能、降耗等措施的前提下,通过先进指标对比法和分值评定法分析后可以认为其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为:项目周边地区。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主要事项如下:
⑴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⑵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⑶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⑷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⑸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科林思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总
电话: 18999256008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85287024
邮箱:milanli8@126.com
公示单位: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