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四川 | 加入时间: | 2014.07.16 |
项目性质: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
投资金额: | 资金来源: | ||
业主/建设单位: | / |
2014-7-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 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 [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万吨 /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5万吨 /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油龙凤化工工业集中区。
总用地面积: 108亩。
总建筑面积: 46446m2。
项目总投资: 19841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江。
联系电话: 1588461377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
证书等级:乙级。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 1398075860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分析建设项目与环境影响的有关情况,确定工程环境影响因数及污染源强,做出环境影响程度并提出减缓影响的保护措施,得出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专家和社会团体对工程运行所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社会问题和切身利益问题的看法和意见,公众在提出意见的时候,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自己的意见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期限: 2014年 7月 16日至 2014年 7月 29日,共计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