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部,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产污环节及污染防治措施等详细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进一步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东营港东营港区三突堤陆域形成工程、东营港东营港区三突堤1#-6#液体化工品泊位工程
建设地点:
拟建工程位于东营港东营港区规划的三突堤位置,北港池胜利油田服务基地东侧,现有北防沙堤根部南侧。
工程性质:
新建
工程内容:
东营港东营港区三突堤陆域形成工程,总用海面积28.6822hm2,主要工程内容为建设斜坡式护岸、陆域吹填、形成陆域27.71hm2,工程建成后主要作为三突堤1#-6#液体化工品泊位的陆域罐区建设用地。
东营港东营港区三突堤1#~6#液体化工品泊位工程拟建6个液体化工品泊位,港口码头用海面积3.4988 hm2,港池用海面积35.0401 hm2,总用海面积38.5389 hm2。
二、项目主要环境问题
1、施工期污染源与污染物
废气:扬尘,包括运输车辆引起的道路扬尘;施工中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建造产生的施工扬尘;以及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堆放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堆场粉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
污水:主要污染源为护岸建设、港池疏浚、陆域回填等作业中产生的悬浮物污染;现场施工船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期船舶的含油废水。
噪声: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噪声。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2、营运期污染源与污染物
废气:主要为码头化学品装船作业时排出的废气;来港船舶靠岸作业过程中因辅机工作排放的烟气。
废水:主要包括码头人员及船舶人员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等。
噪声:来源于码头装卸机械噪声和车辆交通噪声等。
3、非污染生态环境
码头建设对该海域水动力、泥沙冲淤环境有一定程度的改变;项目填海及施工悬浮泥沙对项目周围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4、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易燃、易爆液化品物质,存在溢油泄漏入海的环境风险,虽然概率较低,但应引起重视,制定严格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悬浮物防污染措施
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在水工作业期间进行跟踪监测,设专人监控溢流口出水中悬浮物浓度,发现监测结果超标,及时调整工艺、工期,采取效措施进行水质达标控制。
选择气象水文条件好的条件施工,避免浪、潮流和湍流冲击影响。
(2)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统一定期运至陆域污水处理站处理。含油污水的处理按照船舶排污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送陆地有资质的专业部门处理。
(3)加强施工现场的科学管理,合理堆放施工材料,尽量减少搬运过程,原材料(砂石料等)露天堆放应予以覆盖,水泥应设专门库房堆放。
(4)科学组织施工安排,将高噪设备和施工阶段,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施工,减轻施工噪声对工程区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5)对于施工期间产生的弃土、弃渣,尽量选择回填使用,不能使用的,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由东营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实施必要的生态补偿措施,减少或补偿本工程所造成的生态损失。
2、营运期
(1)本项目码头产生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置;码头初期雨水经码头污水收集池收集后,统一处置不外排入环境。产生的洗舱水不上岸处理,由船舶携带到其他港口处理。
(2)采用密闭管道装卸工艺技术进行装卸,减少跑冒滴漏。
(3)浸没式装船,氮气吹扫。
(4)采用先进的装卸设施与材料,确保阀门、法兰片、管道之间的密封性,并加强装卸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真正的降低蒸发损失的作用。
(5)降低噪声声源是控制噪声污染的最根本办法。因此,项目设计设备选型上应注意噪声的防治,选择低噪声、低耗能的设备,以减少噪声源的声级。其次,在声的传播途径上采取吸声、隔声和隔振的措施,降低各机械设备运转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陆域垃圾由港区环境部门接受处置,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公司接受处理。
(7)本项目涉及易燃、易爆物质,具有较大的潜在危险性;尽管最大可信灾害事故概率较小,但要从建设、运输等各个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这是确保安全的根本保障。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需制定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如有必要,要采取社会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四、选址可行性及相关政策符合性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用海符合《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符合《东营港总体规划》、《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五、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结论要点
本工程建设符合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和其他相关规划,项目建设社会效益显著,开发建设将会对工程区域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和建议,并加强环保管理,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能够达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因此,拟建工程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本项目周围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相关专业专家以及其它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2)从环保角度出发,您认为本项目所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是否可行,如有不足请补充;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工程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向其查询或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询及索取期限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顺东港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 隋经理 电话:13864756555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国海洋大学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
邮编:266100
联系人:娄老师
联系电话:0532-66781693
电子邮箱:
aglou@o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