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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煤业集团平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20 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
时间:2015-01-13 05:59:35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山西 加入时间:  2014.11.25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到阳泉煤业集团平定化工有限责任公 设计/建设单位:  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方(到阳泉煤业集团平定化工有限责任公)联系方式
电话0351-4061615传真0351-4050139
详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南路6号大营盘鼎太风华B座
电话0353-613145传真
详细地址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王家庄村(龙川聚集区王家庄工业园区)
设计单位(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电话0351-4061615传真0351-4050139
详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南路6号大营盘鼎太风华B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及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有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阳泉煤业集团平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2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拟选厂址位于阳泉市平定县王家庄村东北约1公里处的平定县龙川工业园区内。本项目采用上海浦景化工技术有限公司的草酸二甲酯生产技术,通过催化加氢生产乙二醇。该工艺以煤为原料,由CO采用两步法工艺生成乙二醇;第一步由CO进行气相反应生成草酸酯,第二步草酸甲酯加氢生成乙二醇。主要生产装置包括年产2×20万吨乙二醇装置及相配套的煤炭气化装置、煤气净化装置、分离装置、乙二醇生产装置等,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594134万元。主要产品包括40万t/a乙二醇以及硫磺、DMC等副产品。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和噪声,随着施工期的结束,也将消失。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在运营期,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如下: 2.1 环境空气影响因素分析 大气污染主要是煤储运制备除尘尾气、锅炉烟气、硫回收尾气、低温甲醇洗尾气、乙二醇装置尾气等。 2.2 废水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废水主要包括煤气化污水、乙二醇工艺装置废水等生产废水,循环水站排水、脱盐水站排水等清净废水及人员生活污水等。 2.3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固废主要包括气化炉炉渣、压滤机细灰渣、锅炉炉渣、除尘器排灰、各类废催化剂、吸附塔废吸附剂、吸附器废分子筛、污水站和生活污水站污泥和人员生活垃圾等。 2.4 噪声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压缩机、风机、大功率泵等,噪声值约85dB(A)~95dB(A)。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3.1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原、燃料煤储运制备工序大气污染物 ①汽车卸煤间为半封闭建筑物,采用喷雾降尘。 ②汽车卸煤间和备煤筒仓的缝隙式煤槽均设置防尘挡板, 整个贮煤没有外露部分,消除了煤的飞扬流失和污染环境。 ③凡是易于产生粉尘的设备尽量加以密封,所有的溜管及连接处加密封垫,减少漏风量以提高除尘效率。 ④桥式叶轮给煤机卸煤时容易产生粉尘,因此在其设备上设置喷水雾降尘。 ⑤汽车卸煤间、备煤筒仓仓顶、磨机前煤仓顶、锅炉煤仓顶、破碎楼和各转运站等扬尘点均设置除尘器。除尘下来的煤尘尽量回落系统,不产生二次污染。 (2)煤气化工序大气污染物及防治措施 ①煤浆制备石灰粉仓场扬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20m高空排放; ②开车放空气为间断排放,主要污染物为CO、H2S、CH4,送火炬燃烧后排放; ③灰水处理除氧器排气,主要污染物为痕量的H2S,送火炬燃烧后排放。 (3)变换、净化及硫回收各工序大气污染物及防治措施 ①变换工序汽提塔酸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CO、H2S、CH4,送酸性火炬燃烧后排放; ②低温甲醇洗工序废气主要包括尾气洗涤塔排气、安全阀事故排气、安全阀酸性气,其中尾气洗涤塔排气主要污染物为CO,送火炬燃烧后排放;安全阀事故排气主要污染物为CO、H2S、CH4,送火炬燃烧后排放;安全阀酸性气主要污染物为CO、H2S、CH3OH,送酸性火炬燃烧后排放; ③硫回收工序处理来自低温甲醇洗和煤气水分离的酸性气,以使工艺尾气达标排放,同时生产合格的硫磺产品。硫回收焚烧塔尾气中主要为SO2,高空排放;硫磺贮运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20m高空排放; (4)乙二醇生产各工序大气污染物及防治措施 ①NOx发生器安全阀泄放气、硝酸处理罐灌顶驰放气、酯化循环气压缩机、吸收甲醇回收塔顶部不凝气和草酸酯回收塔顶部排放气送尾气处理工序处理。 ②羰化反应器活化废气、尾气处理反应器活化还原废气属于间断排放,送去火炬燃烧。 ③尾气处理工序主要接收处理来自乙二醇生产各工段排放的尾气,送去MN(亚硝酸甲酯)回收塔用低温甲醇洗涤。从MN 回收塔顶部出来的处理后尾气经分离器送去火炬。 ④DMO加氢工段加氢尾气、加氢产物中间罐废气中含有一定成分的氢气,送火炬燃烧。 ⑤乙二醇精馏工段第一脱醇塔、第二脱醇塔、脱乙醇塔、脱丁二醇塔及精制塔塔顶排气均送尾气处理工序处理。 (5)空分装置 空分装置废气主要为污氮气,不含大气污染物质,直接达标排放。 (6)供热锅炉废气 本项目热电装置拟采用5台单台额定蒸发量为140t/h的煤粉锅炉(4开1备),排放的烟气污染物主要为SO2、烟尘、氮氧化物。 锅炉烟气污染防治采用以下综合治理措施进行控制: ①采取的治理措施 a.烟尘控制:为控制烟尘排放浓度,烟气采用除尘效率较高的布袋除尘器除尘,其除尘效率可达99.9%以上; b.NOx控制:本项目选用的锅炉型式为高温高压煤粉锅炉,加装低NOx燃烧器,脱硝方案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的方案。 c.SO2控制:为降低SO2对大气的排放量,设计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方式进行烟气脱硫处理,经过脱硫后的烟气小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燃煤锅炉排放限值。 d采用高烟囱排放烟气,通过空气的稀释扩散,降低烟气污染物的地面浓度。 3.2 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主装置废水治理 气化装置煤气化灰水、煤气、水分离煤气水、变换工序煤气冷凝水、低温甲醇洗产生的废水、硫回收工序甲醇洗涤塔废水、乙二醇工序生产废水、空分装置空气凝结水、火炬水封罐排水及地坪冲洗水等送厂内污水处理站进行生化处理。 (2)公用和辅助工程排水 ①污水处理站出水 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中CODcr不大于50mg/L,BOD5不大于10 mg/L,其余各污染物指标不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一级排放标准。送回用水站进一步处理。 ②回用水站出水 回用水站出水分为三部分,产生的合格回用水送循环水系统作为补充水使用。产生的达标污水浓盐水、清净废水浓盐水,分别排入浓盐水处理站进行分别处理。 ③浓盐水站出水 浓盐水站出水分为三部分,产出的合格回用水送循环水系统作为补充水使用,超浓盐水送制浆工段,最终进入气化炉焚烧,清净废水外排。 (3)生活污水处理 本工程生活污水送厂内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在厂区设生活污水地下管网系统,所有装置的生活污水均由地下管网送污水处理站,其中卫生间排水先经化粪池处理后,再送污水处理站处理。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冲洗废水等进入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出水进入回用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至各用水点,回用水站反渗透浓缩后的排水进入浓盐水回收处理站,出水回用至各用水点,剩余的超浓盐水部分排入气化锅炉冲渣使用,部分外排。 3.3 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含有重金属的废催化剂,部分属于危险固废,这部分产生量较小,全部送回厂家回收;第二类为不能综合利用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分子筛、污泥等,全部送渣场处置;第三类为可以综合利用的一般固废,包括锅炉灰渣、气化炉粗渣和细渣,立足于综合利用,在不能及时利用的情况下,送渣场堆存。 3.4 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压缩机、鼓风机和泵类,为减少噪声污染,设计中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订货采购时,要求高噪声设备带有配套的消声器;在噪声源集中的厂房设隔音操作室。厂房有强噪声源的车间采用封闭式或半封闭式围护厂房。大型风机采取基础加固等减震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中“十一、石化化工 4、20万吨/年及以上合成气制乙二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位于平定县龙川工业园区内内,符合规划的要求;本工程加强了污染物的全过程控制,配套了工艺先进、成熟的污染控制技术,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后,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并且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因此,评价认为本工程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到阳泉煤业集团平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索取,也可以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索取报告书简本以及索取补充信息。 (2)建设单位地址: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王家庄村(龙川聚集区王家庄工业园区 电话号码:0353-6131455(3)评价单位名称: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313号)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南路6号大营盘鼎太风华B座2401   联系电话:0351-4061615   传真:0351-4050139   (4)查阅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选址是否合理;本项目建设对沿线公众生活质量的影响;本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设计、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当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厂址周围各村庄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取公告、发放调查表格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关键字: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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