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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海滨教育中心专用设备项目更正公告第2号
时间:2014-11-22 12:04:50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在区域:  天津-河东区 招标业主/代理: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海滨教育中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加入时间:  2014.11.2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海滨教育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1-22,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河东区专用设备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河东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海滨教育中心,招标编号:TGPC-2014-A-1325,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海滨教育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海滨教育中心专用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海滨教育中心专用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14-A-1325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11月11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本项目第五包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变更如下: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海滨教育中心专用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4-F-0911)。 (二)本项目第五包部分设备技术参数调整及取消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第五包中升降车6台取消采购。 2、本项目第五包中第一项:P8显示屏:标书规定单个模组尺寸宽256mm×高128mm计算显示面积如下:整屏按4:3(接近)比例设计显示屏面积为:5.632米*4.224米=23.78平米。按标书中以上内容进行采购,将本设备P8显示屏显示面积更改为23.78平方米,去掉24平方米。另显示模式:原来“DC5V”,更正为“4:3”。 3、本项目第五包中第十五项:关于显示屏箱体规格大小:对箱体尺寸不再作要求,应根据使用学校实际,进行P8户外显示屏合理安装即可。 (三)本项目第五包延期,具体时间如下: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4年11月11日至2014年12月4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上应答时间:2014年11月11日9:00至2014年12月8日08:30,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进行应答(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网址:http://www.tjca.org.cn)。 3、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2月8日09:00至09:30。 4、签到时间:2014年12月8日09:00至09:30(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5、开标解密时间:2014年12月8日09:30至09:4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三、更正日期 2014年11月21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响 (二)联系电话:022-24538309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海滨教育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三号院 (三)采购人联系人:王老师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5914454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2-24538288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300161 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开户银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光大银行广东路支行 账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087554120100304016912 七、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24538304)。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1月21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海滨教育中心专用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4-A-1325)的更正公告第2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    
关键字:设备,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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