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2-09,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密云县一氧化碳报警器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北京-密云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一氧化碳报警器
项目编号:BJLYD2014-023
采购人名称:密云县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城后街23号
采购人联系人:张云鹏
采购人联系电话:010-6904248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密云县鼓楼东大街20号楼四层406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志刚
联系电话:010-89081768
一、 采购内容简要叙述: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预算金额:人民币1209300元
采购数量:一批
采购用途:低保优抚对象更换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简要技术要求:所有投标产品均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提供检测报告
二、 参加本项目的报名人均具备并提供的文件:
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年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书及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
5. 报名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公司的有效营业执照)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若递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提供复印件);
注:银行资信证明中,如注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的,报名人提供其复印件的无效。
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
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虚假、恶意质疑投诉记录的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8.所有投标产品均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提供检测报告
三、 资格预审报名文件编制、密封及送达要求:
1. 供应商提交的各项报名资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所有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应用A4纸复印,并装订、胶封,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复印件应清晰整洁,在规定时限内递交至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资料一经提交,不予退回,一并归档备案。
2. 供应商递交的报名资料应密封并在封装处加盖报名人公章,同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在2014年12月16日9:30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送达报名资料时,送达人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 资格预审报名资料中所要求的单位公章是指报名人的行政公章,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无效。
4. 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14年12月09日-2014年12月15日 上午9:30—11:30;下午2:00—04:30(北京时间)
5.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2月16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6. 报名资料送达地址:北京市密云县鼓楼东大街20号楼四层406室
报名后的资格审查:谈判小组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审查每份报名资料,若通过审查小组审查的合格单位数量超过3家,则由采购人从合格单位名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单位作为本项目的邀请供应商,同时将审查结果电话通知其余谈判供应商申请人。若通过审查小组审查的合格单位数量为3家,则采购人确认该3家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的单位即为本项目的邀请供应商。邀请合格的报名人参加竞争性谈判应答,时间另行通知。
项目联系人:王志刚
联系电话:010—89081768
传真电话:010—89081768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