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日照市东港区公安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2-10,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日照购买执法记录仪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山东-日照-东港区,所属行业分类:公安局,采购业主:日照市东港区公安局,招标编号:WT-RZCG2014-1550,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采购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 联 系人:高科长 联系地址:东港区兴海路40号 联系电话:0633-366405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276826) 联 系 人:李帅 杜以娟 联系电话:0633-2227957 2227959(传真)18663370097 电子信箱:zb_lishuai@126.com 三、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购买执法记录仪 项目编号:WT-RZCG2014-1550 财政预算:21万元 项目内容:100台执法记录仪。具体参数指标请查阅招标文件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四、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12月8日至2014年12月11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截止日期:2014年12月12日15:00(北京时间) 六、变更内容: 一、原内容:[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合格的公安部GA/T 947-2011行业标准检测报告。 3.供应商须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变更为:[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合格的公安部GA/T 947-2011行业标准检测报告。 3.供应商所投产品厂家须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开标时提交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七、开标时间、地点不变 八、本项目联系人:高科长、李帅 联系电话:0633-3664057、0633-2227957 传真:0633-2227959。 九、其他:无。 回 执 致: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传真:0633-2227959) 我单位确认收到贵公司于2014年12月9日发出的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购买执法记录仪项目(项目编号:WT-RZCG2014-1550)的变更公告【编号:WT-RZCG2014-1550-1】。
投标人名称: (盖章) 联 系 人: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